女法官王佳佳的不幸遇害与网上舆论之思考与二元思维的危害性

无主之弟 2024-08-15 18:14:45

女法官王佳佳的不幸遇害与网上舆论之思考与二元思维的危害性

01 河南漯河女法官王佳佳遇害身亡一事,无外乎“法与情”之争。

河南漯河的女法官王佳佳遇害身亡,首先应当报以同情,同时也谴责施害人的行为。事情已过去一周了,然而,这件事情的热度没有减掉。相较于同情女法官遇害,对施害人的同情声音反而较大。这一个情况,是怎么了?难道社会变得如此不讲道理吗?竟然有很多人同情犯罪分子?

其实,这应当是全社会需要反思的问题。

要理清这件事,其实不难,无外乎两个字:

“法”与“情”。

02 重新理一理之前的几个反思。

我在起初就在文章里描述这样几个反思:

反思①该案件整个判决过程是否合理合法?

反思②面对某一案件当事人的申诉,法院该不该积极应对?做好解释和情绪疏导?

反思③每一个人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包括对于金钱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基层的劳动者。我们可能不经意的一件事、甚至一句话,就有可能超出他人心理承受能力。因为,我常说,自信的人,并不怕别人的批评和指教,但是,不自信的人,你给他的只能是包容、是鼓励,否则没有好的效果。

时间过去一周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也清晰了。我们再来理一理这个事情:

①反思一:该案件整个判决过程是否合理合法?

根据官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党某某,之前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这里就没有问题了,一开始还认为是同等责任,现在看不是那么回事。

既然对方全责,无非就是赔偿数额之争。现在看,党某某似乎想“趁机多弄点钱”,超出了合理范围,肯定得不到法官的支持,于是无功而返,心理那是绝对的失衡。因此心存不满。

②反思二:面对某一案件当事人的申诉,法院该不该积极应对?做好解释和情绪疏导?

这里问题就来了,之前网传,犯罪嫌疑人心存不满之后,“对于判决结果多次申诉”,未得到重视。这个是之前网上传说,但是本次法院通报当中,只字未提,我们无法判断真伪。

假如存在犯罪嫌疑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去法院申诉(不确定是不是),应不应当得到重视?应不应当作出合理解释?应不应当有“情绪疏导”等措施?

③反思三:当时是基于法院未通报之前的猜测和分析,这里不解释和分析了。这里其实争论会是最大的。

03 就事论事,别谈论好人与坏人。

就目前通报来看,女法官王佳佳遇害身亡,是很冤枉的,明明就是合理合法判断案件,并不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而且,没发现也没提到原告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审理之后的上诉,说明,打心底里,原告知道自己即使上诉也赢不了官司。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法院通报中提到,被害女法官之前的种种先进事迹,就不赘述了,其实,这个事情不提也罢,另外,据说网上还有传说,犯罪嫌疑人之前就是“恶人”,还“家暴”等(朋友们讨论时说的话,没去查找),同样,不提也罢。

为什么这么说,这个事情,一定要就事论事,没有必要以“女法官”是一贯的好人,印证这次她判案没问题、是公正的,没有必要以犯罪嫌疑人“不是好人”,来印证他杀害女法官是恶行。很明显,这样的导向是错误的,这个社会绝对不能简单以“好人和坏人”来描述,更不能以“好人就完美无瑕,就一直做好事”,“坏人就一无是处,就一直做坏事”,这样一种思维看世界,这是最简单的二元思维。这种引导,是有害的,甚至会导致网友产生逆反心理。

04 网上舆论之思考。

其实,网上舆论对于被害女法官似乎并不友好,同样是可以理解的。

中国古代就有一句话“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古代的情况,但也可以说是深入人心的一句话。现在,诸多的案件审理,都是在阳光下、监督性,可以说比以前好上几万倍也不止。但是,是不是就做得很好了呢?未必,其中还是有个别不公现象。这个也不必要去找例子印证。

怎么办?“他说任他说”,法治建设慢慢推进,稳步推进,让大家看到好,看到公正,自然非议声就小了。

法院通报中的最后一段,尤其是最后一句话,值得表扬,但是一定落实在行动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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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宜之地

二O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于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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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阅读:1161
评论列表
  • 2024-08-19 09:44

    说了半天废话,还是不知道说什么意思?凑字数吗?[点踩][点踩]

    羽寒 回复:
    这种网贴本就是骗流量的
  • 2024-08-19 12:03

    这五毛钱不批 写的什么玩意

  • 文渊 32
    2024-08-19 17:49

    本案关键在于被撞人住院时间29天未满,自已主动提前出院,被法官认定为病愈,后续的误工费,恢复期的营养费等全部不予考虑,这明显不符合最高院司法解释,这是所有网民无法理解的问题。第二,为什么判案不尊重交警认定结果和医院29天的认定结果?你凭什么认定当事人已完全病愈,可以上班复工了(不误工了),第三,保险公司同意赔偿12000万,作为调解人为什么不同意?请解释清楚这3个问题! 最后有些撞伤可能很快好,有些撞伤涉及到神经几年都会疼痛,且医院无法检测。

    平静~开开开 回复:
    没说伤者是自己主动提前出院,只说了法院认定伤者实际住院15天,至于怎么认定的就没说。
  • 2024-08-19 10:27

    我不觉得可惜 真的

  • 吉军 27
    2024-08-19 14:04

    不要讲法与情,就问你住院14天出院了就是正常人完好的可以干活挣钱了?后面15天没有开药没有继续康复治疗恢复吗?比如后面15条还是干不了活等着活活饿死吗?

  • 2024-08-19 10:24

    继续生存下去是生物本能!为什么会以必死的心态去报复,怎样断决或减少此类事件,才是讨论的重点

  • 2024-08-19 08:44

    你是谁?

  • 2024-08-19 10:27

    听说立案庭长没审案资格,真的吗?王法官是谁授权审案的?

  • 2024-08-19 16:39

    不说法与情,就查查经济有没有问题

  • 2024-08-19 19:52

    不幸人多,比她惨的更多。

  • 2024-08-20 22:09

    首先她要是个人,其次才是法官,法律无情,但法官应有人情味,特别是在民事纠纷判定时,先要合情合理,然后才是找法律上的依据,不合情合理只合法的判决一定是个失败的判决

  • Jay 12
    2024-08-20 10:03

    这么高的级别,有没有响应国家号召生个三胎,可不能愧对了国家赋予的法官这个称号呀

  • 2024-08-20 10:14

    别玩弄文字,什么叫二元思维?还不如叫二次元思维[得瑟]

  • 2024-08-20 12:12

    小编病的不轻,舆论思考,二元思维是什么鬼[得瑟]

  • 2024-08-20 12:52

    可能是保险赔12000,没谈成,然后保险和伤者上法院,保险出勤,是稳稳当当的赢家,因为后面有人,在扣伤者3000,没把伤者当人看,12000已经伤者无法和保险公司谈好,已经超出了伤者不理想的赔偿,在干到法院去,法官不按医院和交警的证明出牌,按保险公司的不合理要求计算倒打伤者一把,让伤者以不公平的对代,绝望,造成你们伙同硬要欺负,我没本事和你打官司,明明受害者一方,反被搞成好像不是受伤一方的做法,故意欺骗保险一样,有理说不通,靠不住的感觉,最终结果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 2024-08-19 09:58

    一个交通事故哪来那么多屁事?全国每天有多少交通事故要处理?照你这搞法法院别的事不用搞了,全搞这块得了[汗]交通事故赔偿有一整套标准,按标准套基本没什么问题,想多要点协商就是。只是这次是个认死理还不懂的对法官动刀子,问问有过交通事故打官司的,处理基本都一样。

  • 2024-08-20 15:35

    有人说9000可能还不够医疗费的

  • 2024-08-19 23:42

    足球篮球都有假摔,谁告诉你受害人不会讲假话?没对案件细节进行深入了解,有什么资格妄加评论?简单点讲,我买了一张飞北京的机票,但我却在北海洗澡。我交了医院的住院费,我却在家喝酒睡觉。

  • 2024-08-20 16:03

    以后最高法官判定(结案)要有心里专家和司法人员组成陪审团队通过投票方案,最高法官才能执行判定指令,最好是有网络参与投票结案,这样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 2024-08-19 09:42

    独女最难过的是她父母。

  • 2024-08-22 08:50

    水军真多,哪里都是这样带节奏的人。

  • koo
    2024-08-19 16:46

    痛心!年轻的女孩做了砖家们的二n,年龄一大就被无情抛弃,一辈子日子不好过,抬不起头。严查电动车因为砖家们它不骑,不查包二n因为查了就坏了砖家们的好事了。

无主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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