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主城区货运车辆停放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市容环境,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现将货运车辆停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货运车辆在主城区道路内停放,城区内装卸货物应临时停放道路停车泊位内,开启双闪警示灯,装卸完货物后立即驶离。
二、货运车辆应有序停放在罗山县北城停车场,位置:北外环路与江淮路交叉口西200米。
三、本通告自发布7日后执行,对货运车辆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罗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2024年7月19日
来源:罗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