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兴义市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电话:0859-3661092)
来源: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