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两点,某公司员工食堂里,厨师张大川正吃着迟来的午餐。突然一个电话让他放下了筷子——公司竟然在公告栏张贴通报,认定他"盗窃公司财物"。
公告栏前,张大川的脸涨得通红。这位40多岁的老员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经常将没吃完的馒头带回家,竟被公司定性为"盗窃行为"。公告上白纸黑字的"盗窃"二字,像刀子一样扎在他心上。
人事部的监控视频显示,张大川确实多次提着装有馒头的塑料袋离开食堂。但这位患有糖尿病的老厨师解释:"早餐配给的馒头我不能吃,其他同事吃不完的给我,扔掉太浪费......"然而公司并不接受他的解释,通报不仅张贴在公告栏,还上传到了内部系统。
"我这辈子清清白白,现在成了'小偷'?"张大川把自己关在家里三天不出门。妻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咨询朋友后,鼓励丈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公司方坚称:张大川擅自将公司财物带离工作场所,次数频繁,已构成事实上的侵占行为。而张大川的代理律师则指出:这些馒头属于员工餐剩余食品,且部分为其他同事自愿转赠,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
馒头是否属于公司财物?员工餐剩余食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公司通报批评是否构成对员工名誉权的侵害
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企业对员工进行处分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将员工处理剩余食物的行为直接定性为'盗窃',明显超出了合理限度。"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行为构成名誉侵权,要求:
立即撤销不实通报
在公司范围内公开澄清事实
赔偿张大川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劳动法专家表示:"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尊重员工人格尊严。"而食品安全专家则建议:"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避免类似纠纷。"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亲自向张大川道歉,并在公告栏张贴了澄清声明。张大川说:"我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还我一个清白。"
这起"馒头官司"给所有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企业管理不能简单粗暴,在维护制度的同时,更要懂得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员工来说,也要注意遵守单位的合理规定,避免因小失大。
明显是想借机开除老员工,不想赔钱而已
垃圾公司[呲牙笑]
我擦,这个新闻老早就看过了,没想到终于有后续了!
找个借口开除员工而已,废物公司必须告它,不能让废物公司逍遥法外
这公司迟早倒闭
赔的太少了,应该是五十万元才对,毕竟五千块律师费一付,也不剩下啥了,赔五十万还能让公司长点记性,有点教训。
发的月饼也不能
我们公司发点心,每人一个,他们不想吃都给我了,我每天带回去一大袋子
公司发给员工个人吃的了,就是员工自己的东西,员工吃不了,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给别人的!
一般大点的食堂都是承包制,一般剩菜剩饭也承包出去了的,我家原来在学校有个档口,请了两个阿姨,那两个阿姨也经常会带剩饭回去喂鸡鸭,一开始没事人家承包商的人也以和为贵,后面发现有的人会把蒸饭笼里的饭拿塑料袋一袋一袋装回去,马上告诉学校,学校就不允许了,发现了直接辞退
干厨房的都知道特别是公司食堂每天都要倒,你要打包回去完全没问题,这就是找借口开人,老员工了正常开除赔钱多[笑着哭]
其实就是现在经营状况不好,想借机炒人,[笑着哭]!
人肉馒头[doge]
在办公室发到每个员工手上一人一份,吃不完给你带走没问题,可这是在食堂,你又是个厨师,说不过去的。法院也只是觉得金额小而己。
馒头在发到员工手里之前属于公司财物~发到员工手里了就属于私人物品~我拿我的私人物品回家关公司了事~
是什么垃圾公司[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如果是厨师每次都多做馒头,天天带回去,这个不好说。但如果是已经发给员工的,说人盗窃就过分啦
以前公司每一顿饭都会发一个苹果,公司里山西人多。他们都吃腻了,全不吃,都给我了,我每天都能拎一袋回家
以后也干不下去了不然小鞋给你穿到老
瓜田李下,如果他不是厨师这个位置,应该没那么多屁事
想裁员有一万个理由
其它别的员工可以,厨师有监守自盗,有故意剩余之嫌带回家
造谣,已举报
确实存在侵占公司财物馒头的情况
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能说干食堂的,只要不过分,拿两个馒头没人管你,你领导看见也不会说啥,没吃饱带回去吃咋了。文章说的没吃完的馒头带回家,没吃完的馒头有多少啊,三四个,一二十个?只有三四个馒头我觉得公司有病,但一二十个我觉得这个人也不冤枉。别扯没吃完,食堂没吃完东西多了,是不是都带回去,馒头这玩意一般不都是自己吃几个拿几个,不吃就不拿,这种馒头告诉我咋剩,又不是工地这种自己掏钱买。他们可是食堂员工,有哪家食堂规定员工一顿饭只能吃几个馒头的,有这种规定我只觉得这食堂领导有病
恶心的公司,国内黑心商人就是多
之前在海信工厂的时候,本地人都是刷卡打包,大包小包的带回家一家老小吃,有时候还拿别人的卡来刷,海信从来不管,那时候海信的刷卡模式是每天免费刷3次卡,过期作废
公司食堂的剩菜剩饭,同样属于公司物品,有专门的回收流程,处置的权力在公司。你可以申请公司给你,但你私自拿就不对。而盗窃属于刑法罪名,在法院未判处之前,公司给员工定性盗窃,属于侮辱诽谤名誉权,所以法院判的是公司败诉,是私自定性盗窃!而对于员工私拿公司物品,公司可以内部处理或报警都可以,那是另案处理!
公司觉得员工做法不对,应提醒,确定为小偷,一点人性都没有,是畜牲做法。
像这种公司迟早会倒闭了
玩不起别玩,怎么那么烂的借口[得瑟]食物给了员工。就不属于公司的了,如果说公司要把馒头要回来的话,还可以是小气,虽然通过这种办法逼别人辞职
我干过的公司菜是服务员给打的米饭馒头随便吃既然吃不了为什么拿这么多
这不是盗窃是什么!?本来就是偷,bb什么bb,你吃。就吃,不吃就别动它,浪费是公司的事情,你带走算什么?
自媒体写的小文章别当真,当故事看看就行 。
这种小家子气的公司开不长
一人一份的拿走没问题,真见过有不要脸的拿个饭盒或者塑料袋哐哐往里装的
各行各业都有坏人,不分职务高低。
出钱买的,可以带回去,要是免费的工作餐带回去就过分了。
闲出蛋来了
对没错。公司发的工资也不能带回家。带回家就是盗窃[并不简单]再把盗窃的人送进监狱[狗头]我这个逻辑没有错吧[思考][思考][思考]
我见识短了
下次我也拿点东西回家!
都散了吧!周扒皮开的公司早晚倒闭! 以前我们公司干嘛都有开票,2元钱也要开票,董事长直接会议上说,50以下不用开票,员工因工作出去忙,中午吃个饭,买个水喝,开个屁增值税发票!让财务总监对的工作,对待员工灵活些,活份些!出去签合同,谈业务,该吃吃该喝喝该花花!不要太小气!
公司规定那么多,怎么就不规定一下食物浪费呢,馒头又不是金疙瘩
企业也应该规范这方面的制度。我之前在绍兴嵊州的一个小厂。包吃包住。有20多个人。有人也是将早上没吃完的包子收了起来。带去了车间的茶水间。晚上下班后再带回家,又是夏天。第2天给家人吃,结果拉肚子了。以安全食品为由。将工厂告上法庭。虽然他败诉了!但老板生气了。不包吃。大家把他骂自离了。他自离后又包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