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9月10日,某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馊掉了”的变质米饭。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热议。
9月11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9月12日,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9月29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向侯某某反馈调查情况。12月6日,该案调查终结,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侯某某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近日,该博主再次于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此前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
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布视频的博主,该博主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还没有给其关于“变质米饭”投诉的答复,但是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显示,8960元赔偿分别为给原告一(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5000元与给原告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经济损失3960元,均系维权费用。
涉事博主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其收到的民事诉讼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具体如何应对,他还在等待市监部门给出的结果。“(起诉状提到)‘被告在缺乏证据证明其所述内容客观真实的情况下’,所以目前我要等市监的一个结果。”
12月9日,根据天眼查显示的联系方式,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时未能拨通。随后,记者又拨打江南区人民医院行政总值班电话了解起诉情况,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该电话系“二医院总值”,了解相关问题需找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这边不方便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