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介绍的主人公是史良,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法学家、律师,也是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
史良出生于江苏的一个书香世家,父亲史刚对科举制度深恶痛绝,宁愿在家中做塾师,也不愿意入朝为官,所以史良家境很清贫。
史良性格倔强,从小就具有反抗精神。7岁时,母亲想将她与一位有钱人家的孩子订娃娃亲,她以绝食抗婚,终于迫使母亲改变了主意。这件事足以看出她从小就有反抗精神,这件事还成为了当时的美谈。
1919年史良担任常州女师同学会的会长。为了查禁日货、鼓动商界和工人罢市,她经常在外进行宣传演讲,许多函电文告均出自史良的手笔,她的社会担当由此可见。史良后来回忆说:“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参加较大规模的行动了”。
当年的七君子
1926年刚刚转入上海法科大学的史良,得到了司法界著名人士董康的赏识,在其帮助下,毕业后的史良成为董康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猛将,从此史良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1932年,史良离开董康后,在上海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她依靠打官司每个月的收入就高达1000元,在30年代的1000元是一笔巨款,大公无私的史良用这笔钱帮助了很多人。
1936年,史良因为参加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立场。她在狱中写到:
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这是我们目前救国的唯一良策。
当时的舆论称她为女中豪杰。史良这时才不过36岁,仅仅是一个弱女子,但是面对国家民族危亡之际,依然挺身而出,这种精神值得后人敬仰。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担任了首任司法部部长,上任后的史良结合中国女性地位卑微的现状提出“妇女得不到解放,整个民族就讲不上解放”的言论。
之后史良参与起草了《婚姻法》,此法被国际法学、社会学者评价为“恢复女性人权的宣言“,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
2010年纪念史良110周年仪式
1985年9月6日史良去世,享年85岁。去世后她将自己的所有房屋全部捐献给了国家,她一生没有生育子女,其侄辈要求继承她佩戴过的一些首饰,经鉴定,史良所有首饰都是假货,是为了体面才带的,加在一起不过价值3000元。
史良一生为正义而存在,捍卫了广大女性的权利,向这位可敬的女性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