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随艺动
公职人员,半夜三更,两男一女,偷的是那点豆角吗?
难道是半夜出来忆苦思甜了?
是很久没有参加劳动实践,想下放农村改造改造?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只是被逮着了找的托词罢了。豆角只是躺着中枪了。
关键被逮着了,还打人,这性质就恶劣了。
必须严查,还豆角一个清白!
有谁相信一个老师偷豆角?
有些公职人员确实穷得买不起豆角。我邻居是小学教师,工资低,十分小气,经常挑便宜的菜买,早餐只吃一个1元的包子,连6元一碗的米粉舍不得不吃。
那么,这个女老师偷豆角,是她穷?是她狂?还是她另有隐情?
这事还上了热搜,上了新闻,也惊动了纪委!
7月9日,一则公职人员夜晚开宝马带女老师偷豆角的新闻震动了社会舆论。
据报道,6月30日,两名男性公职人员在晚上带着一名女性小学老师去喝酒,返回途中,女老师下车小解时,摘取了路边村民种植的豆角。
事发当晚,村民老人和大儿媳及大儿子发现有人摘豆角,对方开的是一辆宝马车,有人喝了酒,叫的代驾。
其间,陈某某先与老人等发生争执。之后,宝马车上的两名男子下了车,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现场有人报警,事后老人到医院检查,只是手肿了,并无大碍。但老人的大儿子受伤,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
老人的儿子经过鉴定第五掌掌指完全性骨折,属轻伤二级!
官方回应称,他们当时摘了几根豆角,但否认了偷盗行为。
三名人员的身份也曝光了,他们分别是常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常宁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培元小学的教师。
老师“偷”豆角,说出去谁相信啊?
可这事却偏偏发生在老师的身上,还被村民逮住了!
他们表示,他们当时在闲得无聊的时候,也摘了几根豆角!
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经初步了解,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陈某某摘豆角的行为属实。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安机关调查、定性,涉事人员如果存在违纪情况,后续纪检部门会介入调查处理。
此事引起热议,有的网友说,都不厚道,就一把豆角,一随便摘,二及时制止,三协商多少钱购买解决,多大事啊,闹上热搜。农家人的淳朴善良呢?几个公职人员的沟通能力呢?也不是贵重物品,并非入室行为,纯粹临时起意,闹闹而已,不要上纲上线!
也有网友说,凭心说,这事不大,但反应出了人品和道德。别说是公职人员就是普通人都要律己,就是邻居摘一把豆角不给打招呼都恶心人,别说是生人还是在晚上,人家发现了要知道自己理亏,掏钱补上也无大碍,怎么就闹出这等笑话?纪委出面处理,活该!
还有网友说,有次我们开车去郊外耍,看到农民地里的青菜绿油油的,就去摘,结果被主人看到了。我们几个人就非常尴尬地笑了,并对主人说,我们给钱,主人说“不用不用,这值几个钱啊,你们想要就自己摘吧。”我们一人摘了一颗,对主人非常感谢的话说了好多。
【评语】
这个教师缺乏起码的规矩意识,未经允许私自摘人家豆角,人家发现了,说她盗窃,还说别人侮辱她。
这次公安定性准确,这些公职人员应该主动认错,并赔礼道歉,这是起码的素质。
如此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打架,更不会被拘留,受处分。
开着宝马,行盗窃之实,还不承认,对农民的劳动成果没有起码的尊重,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其次,鸡毛蒜皮的小事,双方非要吵嘴发展到大动干戈,非要打进医院不可。
人嘛,要学会忍。
起初,老师道个歉,什么都烟消云散。不过,随手拿(捡,偷)别人东西这种思想要改,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要知错就改。
作为农民,一把豆角不值5元,得饶人处且饶人。
最后,要是大家都文明交流,能体谅别人,说声"对不起",回声"没关系",何处不是和协社会呢?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