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诚地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创作的著名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魔鬼,大部分人选择与之斗争,并能遏制自己的欲望。但不乏有人为了掩饰自己的“表里不一”,为了在社会上得以生存,利用虚假的表面,隐藏自己内心黑暗的想法。
就像本案中的于勇(化名,本文出现的涉及人物均为化名),在他人面前表现得温文尔雅,但内心深处却住着一个魔鬼,最终被邪恶的自己占据身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215年12月26日,王丽跟随着狱警来到会面室,在玻璃对面看见了丈夫于永那张熟悉的脸。
直到此刻,她内心还是无法相信和自己相处了二十多年,平时待人有礼、和气谦逊的丈夫,居然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禽兽。
于永面容憔悴,漠然的垂头,回避着面前女人的眼神,内心无比冰冷,只有他自己知道,两人的结合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只是他隐藏自己本性和欺骗家人和朋友的手段。
李蔚逐渐无法控制情绪,愤恨的对着话筒,告诉他即将与他离婚,女儿以后会跟着自己生活的消息,也只是换来男人一声不屑的轻哼,挥了挥手,示意狱警终止这场无意义的会面。
女人歇斯底里的控诉对于永的内心掀不起丝毫波澜,他只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小心一点……
于永在6岁时喜欢上了邻居的女儿小花,他们两个情投意合,一起许下共度余生的约定。但于永没想到,离别的日子竟会这般迅速的到来。
小花患上白血病不久便离开了人世,于永的心也在这一刻死去了。
随着于永年龄的增长,他也遇见过不同类型的女生,但这些女人都无法让于永动心,他的心里还住着那个叫小花的女孩。
2001年6月18日,眼看着于永即将奔三,但他连结婚的想法都没有,于永的母亲着急的不断给他安排着相亲。
于是于永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跟母亲所喜爱的门当户对的女人王丽喜接连理。但于永心中无比冰冷,他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为了让母亲开心罢了。
2007年11月23日,王丽为于永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儿,于永虽然与王丽只是逢场作戏,但他看着怀里漂亮的女儿一瞬间便想到了他的遗憾,小花。于永也给女儿起名叫于花。
随着于花一天天的长大,于永对小花的思念也越来越深。
2015年11月23日,于永早早下班回到家,今天是小花的生日,她也邀请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赵美。
于永看到赵美的那一刻,手中的蛋糕不由自主的掉落到地上。赵美的形象与他记忆深处的小花的形象重叠到一起。
实在是太像了,于永坐到步美对面,盯着步美出神。赵美也留意到于永那略带侵略性的眼光,她礼貌的回过一个微笑。
于永借口去厕所来到卫生间,他刚才竟然对女儿的同学起了邪念。晚上,于永越想越难入睡,他认为赵美就是小花的转世,是老天给他的一次机会。
第二天,于永让于花将赵美再次约到家里,同时利用同事将妻子王丽支开。
当天下午,赵美来到于花家,两人坐在一起写作业。于永将已经下药的饮料递给步美,同时要女儿于花去外面的商店买东西。
此时房间只剩下于永与赵美两人,于永再也控制不住自己,QF了被他迷晕的赵美。
但好景不长,于花提前回来了,她想到自己的蝴蝶结放到屋子里没拿于是返回家中,却正好撞到父亲将企图QF同学。
王丽曾为于花补习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于花知道父亲在做些什么。
于永拦住于花想要解释,但于花听不进半句,反而狠狠的咬在父亲的手上。
于永痛的下意识将于花推到,于花撞到一旁的花瓶上,头部被瓷器碎片扎到昏迷了过去,血液很快流到地板上。
于永找来救护车,但同时他自己也被送到警察局接受审问。
2015年12月12日,于永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四川省某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于永有一段可悲的幼年时期,他对小花的思念让他逐渐变得魔怔起来,竟将女儿的同学当成小花转世。
但事实却是于永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脑补出来的幻想罢了,向于永这种人面兽心的禽兽,监狱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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