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情!妻子报警称被自己丈夫强奸,夫妻之间也算强奸吗?

说人说事说天下 2023-08-07 10:59:27

河北一男子,醉酒后强行与自己老婆发生关系,结果被自己老婆报警告他强奸,夫妻之间发生关系本来是太正常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还会被指控为强奸?

那么婚内强行与自己老婆发生关系到底是不是强奸呢?

下面我们来说说这个案件。

河北一男子赵某(化名)近日被自己老婆王某(化名)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强奸,那么是为什么导致本来应该亲密无间的夫妻俩去对簿公堂的呢?

赵某身在农村,所接受的学历不高,初中毕业就没有读书了,因为家里在当地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了,还算是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赵某辍学后就跟着家里人打拼,没有什么在社会上摸爬打滚的经验,导致赵某说话不太顾及其他人的想法,行事也比较我行我素的。

因此他的朋友经常在背后说赵某不好打交道,假清高,要不是看在他家里的份上,根本不想和他做朋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眼瞅着赵某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了,家中父母找到当地有名的媒人给赵某介绍对象。

通过媒人的拜访,王某就这样和赵某见面了,当时王某看见赵某也算一表人才,再加上赵某的家庭原因,没过多久赵某就和王某结婚了。

赵某刚和王某结婚的时候,两人感情还算是比较好的,连续孕育了两个孩子。

可时间久了,王某就看清了赵某本身的性子。

王某觉得赵某自大,丝毫不顾及她的情绪,甚至和她一起回娘家的时候都不会在亲戚朋友面前退让一点,经常把王某弄得下不来台,不管大事小事都要争赢王某,一点都不体贴自己。

日子这样过下去,时间久了,王某对赵某感到非常失望。

王某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过得非常压抑,得不到赵某一丝的关怀,感受不到一个家庭的温暖。

女人一旦死心了,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看着都烦,于是在一次和赵某争吵后离开了赵家,与赵某提出离婚,开始了分居生活。

因为赵某不愿意离婚,于是王某只能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强烈要求和赵某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了王某的离婚诉讼,但还没来得及安排开庭的时间,王某就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这次是说赵某强奸。

原来自从王某搬走要和赵某离婚后,赵某原本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就乱套了,赵父赵母觉得两人都有两个孩子了,就算是看在孩子的面上也不同意赵某离婚,一个家里经常都是吵闹声。

赵某越来越不想回家了,经常在外面借酒消愁的。

有一次,喝醉酒的赵某,借着酒劲找到了王某,要求王某赶快回家,不准和自己离婚,还说王某没有良心,自己让她不愁吃不愁穿的,她不好好伺候自己,伺候家里,居然还要和他离婚。

心灰意冷的王某怎么可能愿意听赵某这样数落自己,便和赵某争吵起来了。

两人越吵情绪越大,气头上的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都没有给对方留情。

赵某见王某这样的态度,便想向王某动手,可能是分居的日子自己太寂寞了,又或者是喝了酒的原因,手刚碰到王某的身体就起了自然反应,赵某便借着酒劲想和王某强行发生关系。

王某肯定是不愿意的,拼命反抗,可自己一个女子,不管是体力还是耐力都不敌赵某,渐渐的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赵某眼看王某不反抗了,自己马上就要得手的时候,没想到王某居然在生理期,赵某觉得非常扫兴,嘴里还说“晦气”,便自己回家了。

当赵某走后,王某还沉浸在害怕之中,稍微过几分钟,缓解了一下自己的恐惧,便失声大哭起来。

王某越想越觉得自己特别委屈,越想越伤心,自己好歹和赵某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还为他孕育了两个孩子,可他却一点都不尊重自己,甚至还想对自己用强的,那么自己何必给他留什么情面,于是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接到电话后,马上抵达王某住处,在王某口中了解了事情经过,马上将赵某进行拘留。

酒醒后的赵某,一直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两人是夫妻,这些事情警察也管不了,便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和王某这件事情的经过。

经过警察的审理,法院认为赵某明显的违背了妇女意愿,强行与女子王某发生关系,这个行为,强奸罪名成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由于其他因素,赵某并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依法轻判,减轻对赵某的处罚。

因为王某在这件案件发生前已经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经过法院的协调,赵某和王某解除了婚姻关系。

离婚后,赵父赵母找到王某,希望她能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谅赵某这次酒后的行为,看在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王某终究没狠下心来,便向法院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考虑到被告人赵某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依法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赵某案发后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再加上王某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等行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

对于这个案件,不少网友评论道:

“作为妻子有义务配合丈夫性生活!”

“如果婚内有强奸一说,那冷暴力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既然两个人同意结婚领证,以后不应该存在婚内强奸女方,不愿意男方进行性关系,那么为什么两个人要结婚呢?结婚就意味着女方已经同意男方进行性行为了。”

“既为夫妻,双方均具有性关系的合法性和权益,如女方长期不愿和丈夫过性生活,是否也可视为强行剥夺男方的权利?要求正常的生理需求在合法夫妻中不应视为强奸。”

写在最后,结婚证,不是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许可证!希望大家多关心一下对方,付出是相互的,关怀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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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不会写作还要养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