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教师溺亡,为迎检去捡鹅卵石?官方:个人行为!网友:我有话说

本是荒野客 2023-05-28 20:16:38

有网传信息称,贵州毕节织金县某学校6名教师在河道内捡鹅卵石,结果遇到水电站放水,两名教师被水冲走后溺亡。

5月26日,其中一遇难者李老师家属称,当地教育系统领导检查会议上有提议,说捡鹅卵石来装饰美化校园环境。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让走司法程序起诉水电站,并表示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不过,死者家属认为,其他方面也都有责任。“事发至今已经过去40了,一直没有进展”。

而另一位遇难者徐老师家属称徐老师今年26岁,同样表示因为学校装饰缺少本土元素,需要鹅卵石和松果装饰。并表示过几天要迎检,上次就因为这些被说过了。

为迎检,增加本土元素捡鹅卵石?消息在网上热传,引起不少网友热议。尤其是对迎检话题,更是议论纷纷,甚至有人吐槽和质疑。

对此,5月27日,涉事小学校长对捡鹅卵石为迎检的说法予以否认,学校也去遇难者家进行了慰问。至于为什么6名老师一起接班去河中捡鹅卵石,校长则表示:那个我不清楚,应该是他们约着玩吧!

当地镇政府解释称,事发是涉事地附近的万亩樱桃基地的樱桃成熟了,有很多游客采樱桃,而事发时河滩里除6名老师外还有其他人,只是被溺亡的老师没来得及撤离发生了不幸。

另有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根本没有安排教师去捡鹅卵石,警方方调查结论显示系几名教师的个人行为。而死者李老师家属则称,没有看到过上述人事提到的警方调查结论。

划重点,往下看!

对此,我个人有一些看法,同时发现,网友也有一些疑问——

下河捡石头,到底是不是个人行为,应该是网络争论焦点。那么,个人行为的定义,应该怎么来说?

6名老师到河滩捡鹅卵石,或许没有什么“红头文件”,也或许学校没有这方面相关“工作安排”的文字记录。但是,这6名老师,为什么在4月13日,星期四,应该是工作日工作时间一块去河滩捡石头?如果是“个人行为”,老师这样做,不违反学校规定和纪律制度吗,学校不应该对此监管和制止吗?其中,到底存在不存在校方默许同意呢?

另外,相关检查的领导,是否说过学校确实哦啊本土元素(当然这不一定算错),而基层单位会不会因为迎检为迎合这种说法而提议“用鹅卵石和松果装饰校园”呢(当然,这也不算什么错)?更重要的是,校方有没有因为相关提议和建议,在学校相关工作中有这方面口头安排或说法呢?

或许,空口无凭,这些证据确实很难找到。但是,学校老师,尤其是捡石头的6名老师中其他4位,应该对相关真相十分清楚。话说,学校没有正式组织安排,并不是说学校在这件事上没有影响或作用,没有相关机动安排和建议。

再说迎检,这个话题一直被民间热议。话说检查工作,应该是着重于对日常工作的舰队和管理,而不应该是形式上的“大检查”。基层工作者,也不应该将阶段性工作更多费心和操劳于“迎检”,迎检绝对不该是工作重点,更不是为了迎检而做一些突击性形式主义操作。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我在评论区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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