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抄袭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这两天育碧起诉阿里巴巴旗下游戏工作室的新闻也是闹得沸沸扬扬。我们不如趁着这个机会,从一个玩家的角度再来讨论一下游戏抄袭。其实抄袭一直以来都是为人不齿的,大家的分歧主要在于如何判断一款游戏是否是抄袭。在众多声音当中,近几年最响亮的莫过于玩法抄袭不算抄袭。
这个观点虽然不是由某知名极地动物公司提出的,但是却是由他们发扬光大的。到了今天,很多原本被玩家奉为创新型游戏公司的团队,也开始信奉这条理论,并且香得一批。之所以会有这种理论,主要是因为在游戏产生版权纠纷时,法院会更多地考虑游戏中的美术、声乐、文案代码等素材是否存在侵权,对于玩法侵权的处理则宽松很多,确实关于玩法侵权也比较难取证和判断。于是乎本身应该作为很多游戏核心部分的玩法,在法律中成为了最不受保护的部分,自然会有很多自己缺乏创意同时不愿承担风险的公司,会选择“借鉴”一些优秀的市场案例。
那么从一个玩家的角度看,玩法抄袭真的不算抄袭吗?大错特错!玩法抄袭对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打击一些中小团队的创新积极性。即使法律上无法判决,玩家心中应该有一杆秤。不过玩法的抄袭应该存在三种可以被原谅的特例。
首先自己抄袭自己不算抄袭,以神武和梦幻西游为例,虽然梦幻总是追着神武说抄袭,但其实梦幻本身就是有老徐主导开发的游戏。我一没拿你公司源码,二没有竞业协议在身,再做一遍我自己设计的游戏有什么问题吗?再或者一个团队做出一款极具创意的游戏A,然后被资本看中,但是资本对游戏的品质不满意,于是投资这个团队做出了游戏B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行,也是一种自己抄自己的行为,但是发行主体不同可能会引来不知情玩家的指责。
第二是对已经过时的经典游戏,借鉴其玩法但是对画面和剧情进行颠覆性的创新,这个确实无可厚非。我们常说玩法是永不过时的,但是画面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淘汰。这时候通过一种“翻新”的方式去将这些经典玩法重新呈现给大家,也算是一种对经典的致敬吧。不过,致敬的时候态度还需端正才行。
第三是对原本的玩法进行优化创新,使游戏的体验已与原作大不相同。其实我本来想说CS和CF的对比,但是对大多数玩家来说这两款游戏还是太相似了。不妨以最佳两年很火的roguelike游戏为例吧,他们都起源于一款叫做rogue的游戏。所有的roguelike游戏都遵循rogue中的几条铁则,但是他们又都有自己的创新,所以也不能算作抄袭。只能说某款伟大的游戏开创了一个游戏类型,而后辈们又制作了这种类型的游戏。
至于那些在游戏正在火热完全没有过时的迹象,就开始对着玩法大抄特抄,完全不顾及原游戏开发团队感受的行为。便是无底线的抄袭行为,这类从业者和团队理应遭受行业和玩家的唾弃。至于阿里抄袭与否,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就看你是更喜欢马总还是更喜欢游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