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2年期满后,他们应该返还我全部本金,结果每月只返还我本金的1%。”内蒙古的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
据大风新闻3月24日报道,高先生是内蒙古人,2023年2月11日,他认购了山东临沂国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城投债”。
虽然高先生在认购这款城投债时,《认购协议》给予了明确的风险提示:本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本产品的发行方或提供保证的机构/自然人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认购方将面临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损失的风险……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在本产品运作期间,认购方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投资本金也将遭受损失。

从债券的角度来看,高先生确实应当在认购时就想到可能会出现风险,就应当做好出现损失的思想准备。但是,由于这只债是“城投债”,是政府以信用背书的债券,在认购者的心里,有天然的政府不会失信、不会亏待认购者的想法。因此,认购的积极性会更高,风险防范意识也会降低。
而从山东临沂这只“城投债”的发行来看,资金用途是建设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由该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是妥妥的多重保险,对认购者的误导性非常强。如果是一般的企业,相信绝大多数居民不会认购。
这也意味着,这只债券能否守信于认购者,产生的影响显然不只是发行单位临沂国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还有担保方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城投公司背后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莒南县政府等。一旦认购者集体起诉债券发行方,担保方、国资监管方、莒南县政府等,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并引发舆论和公众对莒南县政府信用形象的质疑。
事实也是,对“城投债”的发行和资金使用,实际是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当地政府应当特别重视和关注,要严格监管和跟踪。在没有足够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城投债”的发行。尤其在国家层面反复强调地方政府要控制政府债务的大背景下,更应当对发行“城投债”十分慎重。而从莒南县发行的这只“城投债”来看,在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已经任务很重、资金调度压力很大的情况下,仍然发行“城投债”用于建设偿还资金来源明显缺乏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典型的“顶风作案”。如果因此而失信于认购者,恐怕说不过去。

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对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可以用完全的市场化方式处理,认购者也必须接受可能出现的风险。但是,对“城投债”,就不能以完全的市场化方式对待。“城投债”能够在广大居民购买债券热情明显不足、对企业债券信任度不强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发行任务,主要是地方政府用信用做了背书。没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绝大多数“城投债”是发行不了的。
据悉,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正在调查此事,包括实控人、高管,公司账户也已经被查封。背后到底存在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有没有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相信当地一定会通过调查,给舆论和公众、特别是认购者一个明确交代。
需要引起临沂、莒南两级政府重视的是,这只“城投债”能否兑付好,让认购者不受到经济损失,尤其是确保本金兑付,对于临沂,特别是莒南县的营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最终结果是让认购者买单,哪怕只是买单一部分,都会让外界对莒南,甚至临沂的营商环境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投资者,将没有信心到临沂、莒南去投资。到头来,就真的是损失巨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