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
每年都有无数森林因火灾被摧毁
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火意识
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
森林防火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支烟蒂、一把火柴、一堆杂草,都可能成为引发火灾的源头。因此,无论身处何处,我们都应该时刻保持警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随意燃放烟火、焚烧垃圾,更不要在森林里野炊、生火。

下面这3起
引发森林火灾获刑的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
再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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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上坟点蜡烛引发山火被判刑
2023年3月,被告人刘某到普安县三板桥社区玉头洼组付家大地(小地名)其母亲坟前祭奠,在点蜡烛时因天气干燥加上刮大风,蜡烛火苗将杂草点燃。刘某虽现场扑救,但风势较大,导致火势蔓延,由此引发的山火将多个山上的大量树木烧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案例二
焚烧地中雅嘎子刺引发山火被判刑
2023年12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付某某为方便以后在其位于普安县龙吟某土地中种植黄竹林喂牛,使用打火机焚烧地中雅嘎子刺,后引燃地中的杂草,火势向地周围蔓延至旁边树林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付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三
将没有熄灭的香烟随手扔到地下引起大火被判刑
2023年3月,正值天干物燥风力大,普安县楼下镇的何某在自家养殖场拉草喂牛,途中在一竹林下休息时,其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烟,抽了一半后,随手将没有熄灭的烟头丢在树林边的草丛里,烟头随即引燃周围杂草,在大风作用下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后因火势过大无法控制,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林区使用明火的行为十分危险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法官提醒
这三起典型的山林火灾案例,为我们再次敲响警钟,每个人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严禁焚烧秸秆、杂草,避免因疏忽大意铸成大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普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