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名字是一个有着丰富含义和历史背景的话题。在现代,我们往往将名字简单理解为姓和名的组合,但在古代,人们的名字包含了更多元素,如名、字、号、讳、谥等,每个元素都有着独特的含义和使用场景。
首先,我们来看名和字的区别。在古代,《礼记·檀弓上》中指出:“幼名,冠字”,即意味着在小的时候,人们只有名,等到成年举行冠礼之后,才会有字。名一般是父母取的,只有父母和师父皇帝可以叫,其他人是不可以叫的。取名还有一定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中有记载:“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名字的选择受到一定的规范,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而字的产生则是出于避讳的需要。一般来说,男子是20岁取字,女子则是15岁取字,取了字表示已经成年了。字是平辈之间互相称呼所用的,通常与名有一定的联系,是名的解释和补充,因此又称为“表字”。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代人还有号、讳、谥等称号。号与名没有任何限制,广义的号有多种,包括别号、绰号、谥号。别号通常是自取的,也可以是别人赠予的,而绰号则是外号,通常由他人赋予,有褒贬之分。谥号则是一种评价性的称号,通常是对出名的帝王将相或是社会贤达进行评定的,代表了一种褒贬。
谈到讳,它通常是用来尊称已故者的。在《左传》中有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即生前称为“名”,死后称为“讳”。讳的使用有一定的规范,如果单独使用,“讳某某”表示对死者的尊称,而如果与名连用,“名讳某某”则通用于生者及死者。
所以,古代人的名与字、号、讳、谥是一个相对复杂而丰富的系统,每个元素都有着特定的含义和使用场景。虽然如今我们已经不再像古人那样使用这些称号,但它们仍然是我们了解古代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