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提醒”并非多此一举|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4-09-18 01:20:46
这种提醒,看似是对结婚登记常规流程的一种干预,实则是一种积极尽责的表现。 ▲资料图: 结婚证 。 图/新华社 文 | 陈广江 据报道,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 提及闪婚闪离,一般是指青年男女因一时冲动而结婚离婚。但长乐区民政局的提醒,所针对的显然不是冲动式闪婚闪离,而是“欺诈式”闪婚闪离。这种提醒,看似是对结婚登记常规流程的一种干预,实则是一种积极尽责的表现,有助于防范潜在骗婚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类骗婚行为一般发生在一些彩礼较高的地区。骗婚者利用某些人急于结婚的心理,使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获取巨额财物后再与对方迅速离婚,然后物色新的“猎物”。现实中,此类骗婚事件并非个案,甚至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长乐区民政局的提醒,是针对女方以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为手段、以骗取高额彩礼等财产为目的的骗婚类型。 在此类骗婚案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那些满怀期待步入婚姻殿堂的男性及其家庭。他们不仅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更可能在心理上遭受重创。此类骗婚方式较为隐蔽,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打击还是受害方的维权,都面临不少困难,即使骗婚者被绳之以法,也很难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面对此类骗婚行为,依法严惩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长乐区民政局的相关举措,正是将关口前移,通过及时恰当的提醒,将骗婚问题扼杀在摇篮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中称,今年共对3名闪结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 总之,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进行提醒,是基于经验与责任,采取的一种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措施。这不是歧视,从一些地方发生的骗婚案例看,这种提醒也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撰稿 / 陈广江(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0 阅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