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究竟是什么样的社祀,居然吸引国君完全不顾劝阻硬要去

老丘讲古书 2025-02-28 17:20:01

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71年,鲁国史官记录了一件事,鲁庄公到了齐国去观社。

什么是社?这是齐国每年都会开展的一场重要的活动,据记载活动中可能有祭祀、有阅兵,当然除了这些还有更重要的项目,否则鲁庄公冒着被史官记录的巨大风险,为什么大老远跑别的国家去看这些?到底有什么值得鲁庄公这么做呢?

社,即土地神,稷,即五谷神,所以社稷就代表着国家,因为土地和五谷是人们得以繁衍生存的根本,其中土地神孕育着万物,土和母两个字的上古音是相同的,所以在母系社会中代表着女性,后来随着男根崇拜兴起逐渐演变成男性。

那么社祀,就是对土地神的祭祀,也就是对生殖的崇拜。据《周礼》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着不禁。”也就是说允许男女私奔自由交媾,这就是社祀活动中最关键的项目。

有人看到这里肯定会想,这不是在鼓励未婚性行为吗,这也太乱了吧,怎么还会有这样的礼呢。

在当时华夏的农耕文明里,因为生产工具相对落后,人口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生产力要素。对于诸侯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祀和戎两件事,祀就是祈祷神明保佑,风调雨顺,来年获得更多的收成,以便养活更多的人口;戎就是对外征伐,获得更多的土地。

所以像社祀这样的活动,才会得到官方大力的支持,在非农忙的时期里,而且在春天这样生机勃勃,万物旺盛的季节里,开展这样的活动,更会极大的提高人口数量。

像这样的未婚性行为在当时称之为“野合”,这个称呼并没有任何歧视的说法,据《史记》记载,圣人孔子就是他的父亲叔梁纥和颜氏通过野合而来,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这个野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野外随便找块地方,当时诸侯各国都有这样的大规模的野合活动,但是这个活动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如果不是在这个时间和地点发生这样的行为,那就是非礼的行为,要受人唾弃甚至是责罚。据《墨子·明鬼》: “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这里的祖、社稷、桑林、云梦就是各国指定野合的地点。

在社祀活动期间,男女来到指定地点,通过歌舞尽情地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可以放开禁忌进行充分交流乃至交合。齐国女子大多貌美,又东临东夷,受到东夷文明的影响,与鲁国传统的周礼社祀相比更为开放,所以这应该就是吸引鲁庄公前往的重要原因。

当鲁庄公计划前往齐国的时候,有一位大夫出面阻止了,他就是长勺之战献计的曹刿。此时,他已然成为肉食者,终于活成了原先他所鄙视的那类人。这位曹大夫认为庄公去齐国观社是非礼的举动,他认为国君只能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才能出行,否则就是无礼,会被史官记录下来,没有办法对子孙后代起到好的榜样作用。

1.会见是用来作为以上对下的一种巡视,制定财物使用的规则;

2.朝见是用来声明爵位的高低,遵循长幼的次序;

3.征伐是用来讨伐一些不尊重的行为;

4.觐见是用来诸侯去朝觐天子;

5.巡守是用来天子巡视天下,熟悉会见和朝觐的制度;

鲁庄公并未采纳曹刿的建议,还是毅然决然的去了齐国,所以这件事情就这样被鲁国的史官如实记录了下来,而孔子在编撰的时候也同样把这个事情如实地抄录了下来,作为反面例子永垂史册。

老丘以为,这种通过史官记录的方式来约束或者警示国君的做法实在是太好了。处罚是一时的,文字记录确是永久的,对于子子孙孙的影响是巨大的。作为一国之君,最高领导人,他的行为已经不再是个人行为,更多的时候代表的是国家行为,所以也必须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约束,否则一旦行为失常,带来的灾难无疑就是巨大的。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国君无德,亡国灭种,实在不是危言耸听。

庄公二十三年 - 公如齐观社

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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