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于遇到遛狗不拴绳还追孩子这种事儿,该怎么处理,有了一个答案。
昨天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4日晚一住户遛狗时未牵狗绳,导致小狗追赶一在现场玩耍的女童。后女童家属将小狗摔死,狗主人报警,街道高度重视,街道、派出所、社区正对涉事双方进行调解。
通报还称街道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和邻里关系沟通。
据网上流传视频,狗主是一女子,她遛狗不拴还不算,在狗追赶女童时居然不制止,还在一边看乐子,觉得她的狗是在玩儿。
而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规定,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即杭州这名女子遛狗不拴绳已经违法,如果狗没被摔死也得被暂扣。因为存在狗追赶女童这种严重情节,狗还得被没收了。同时,女子还得被罚款200元至1000元。
现在狗被受惊吓女童的爷爷摔死了,那也是被惊吓的女童的爷爷在实施正当防卫,当然不应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同时,爷爷摔死追赶孙女的无主狗,也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所有的法律后果,应由狗主自己承担。
可是从严执法,狗主遛狗不拴绳的行为,还应当严格追究,应当予以罚款处罚。
所以,狗主报警,真不知报的什么警?明明是她自己违法呀!
当然,有的人会说,狗不咬人或者说狗只是追又没咬!
说这个话的人十有八九都无耻,你敢不敢换你自己的幼儿让狗追赶一下试试?
而且,仅就今年以来,孩子被狗咬了然后还被咬死了的悲剧,已经发生了多少了?
难道我们要放任狗追孩子?要一定要等狗咬了孩子才能出手么?
当然,有的人又说了,出手不一定要摔死呀!
这个话还是无耻的很,正常人都知道一句俗语,即打狗不成反被狗咬,所以既然出手,就要打死,防止反被狗咬了,否则事儿就大了,死的就不是狗了,而是人了。
不过呢,我们欣慰的看到,在各大媒体报道该新闻事件的留言区,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女童爷爷的留言。
比如新京报的报道。
留言区几乎是一边倒,认为摔的好,是为民消除隐患,是见义勇为,应当通报表扬。还有网民质疑为什么要调解,有网民还要求狗主得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费。
比如搜狐视频的报道,指遛狗不拴绳的狗主居然觉得她的狗追赶女童、吓到了女童是在闹着玩儿。
评论区,也是几乎清一色的支持“老爷子”的网民,指这是在为民除害。
比如青晨视频的报道,也指遛狗不拴绳的狗主对于狗追并吓哭小孩不予制止。
留言区,也是一边倒的指责遛狗不拴的狗主、支持孩子的爷爷的声音。
比如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
留言区也是几乎是清一色的支持被吓哭孩子的爷爷的声音,指“干得漂亮,为民除害”。
网民几乎一边倒、清一色支持被吓哭孩子的爷爷摔死追赶孩子的狗这个事实,表明现在“狗患”已经成为公众众矢之的的一大祸患,已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影响了大众的安全。
而狗患的本质上,是人患,就是那些遛狗不拴绳的狗主,那些把“我家的狗不咬人”放嘴上的狗主!
所以,杭州不仅仅不要搞什么调解,而是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给予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以罚款。同时,还要公开表扬被吓哭孩子的爷爷。
要借这个事儿,明确传达给社会一个信号: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小狗可怜,主人可恨
如果是标题那样,老爷子打死那女人的心都有
干得好,我最怕狗了!
我无所谓,只是爱吃狗肉,手撕狗肉蘸狗酱。狗酱据说是用狗脏器,狗肉汤,加辣椒而成,吃完充满外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