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为首批
“长春老字号”企业的公示
按照《商务部等 8 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电视广播和旅游局共同开展首批“长春老字号”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 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老字号专家集中评审。初步确定 :吉林省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等 40 家企业符合“长春老字号” 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请将意见材料日前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反馈市商务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被认定为“长春老字号”。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8 日-12月19日。
联系方式 :0431—82710138
邮箱 :swjltc@126.com
通信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 1788 号
长春市商务局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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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吉和网综合长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