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原因:当年的nba崇尚肉对抗,而国内的球员显然在身体天赋方面赶不上黑人运动员。其次:小牛队当时有诺维斯基,诺维斯基各方面都远胜过王治郅,两人又属同一位置,在文化融入方面,作为欧洲人的诺维斯基显然有更好的优势。再次:不断的伤病也让王治郅的nba生涯不够连续,每次有起色的时候,伤病就会找上门。客观来谈,王治郅有很好的3分射术,而且篮板嗅觉敏锐,如果是参加今年的联盟选秀,我认为他可以跟文班亚马争一争状元之位。
网友:别做那么多假设了,CBA1995年全国八强赛我就开始看王治郅打球,他在国内那时候能力是可以,但是对位单涛,纪敏尚,赵仁斌这些也没做到碾压,而且CBA那时候竞争差,很多球队遇到八一直接不打了,大致防守懒散的习惯养成。再说他年龄虚报了两三岁,到2000年去小牛的时候早定型了,他第一场得六分我们当时还看的录像,不敢跟老黑抢篮板,躲着打。网友:原因就是懒!姚、易、王三人中王的天赋很高却最懒,看看三人腹肌就知道了。平时训练水平就不够,不练力量,不练防守,自律性不足就是懒。看看姚易两人刚去也是竹杆身材,但后来呢?一身劲爆肌肉是苦练出来的!没对抗的所谓技术只能是技巧,梦幻脚步在亚洲好使,但在欧美面前,还没转圈球就被切了。
喝了多少斤假酒了?能认为是状元去?
就是实力不行
根本原因就是实力不行,又不敢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