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控期间逼员工出差被拒后将其开除,申请仲裁判公司行为违法

炙热的工作 2022-11-04 21:33:30

我们公司虽然也受到了疫情的影响,但是不是特别大,毕竟大公司的底蕴在那里。而我们分公司,最近这些年更是强势逆转,连续9年增长,分公司总经理也因此被总部提拔,直接拉到了总公司去管理整个公司的运营。与此同时,总部也派了一个人下来,接任我们分公司的总经理。

很快到了年底,也就是意味着我们这个行业进入淡季。不过,即便是淡季,我们的工作也不会比旺季的时候清闲,公司通常都会在这个时候安排很多培训。很快,公司就下发了培训名单。当销售部经理老林看到名单的时候,直接表示自己不去。现在是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旁边的几个小区都封了,我们公司虽然没被划进管控区,可是也已经在防范区的范畴内,政府也已经发了公告,表示非必要不离市。这个时候让自己离开所在城市,去总部培训有些不妥。可是新来的分公司总经理听了老林的话,立马就不乐意了,这是赤裸裸地挑战自己的威性呀。自己刚来,不给一个下马威,怕是后面整个分公司都不好管理了。于是,给这次培训名单里的人下了死命令:“我们都已经连续做了三天核酸了,全员阴性,没有任何问题。总部培训,一年就一次,错过就没有机会了,必须要去,不接受任何理由,不去的话,后果自负!”

在总经理这样的死命令下,其他人都无奈地去了总部,唯独老林没去。第二天上班,总经理到办公室之后,发现老林竟然还在办公室,直接喊来人事,表示这样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员工,直接做开除处理。之后,人事下发了通知,表示老林违抗公司通知,拒不参加培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节恶劣,限其当日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离开公司。总经理为了杀鸡儆猴,给自己在分公司树立威性,当着公司所有人的面宣布了人事的通知。当时,老林直接反驳:“现在是疫情期间,市政府都发通知让我们非必要不离市,公司这样的安排完全不合理,我有权拒绝!”结果换来的是总经理的冷笑:“你不去参加培训,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按照劳动法和我们公司的规定,我开除你完全合法!”老林最后告诉总经理:“劳动法都搬出来了,那我也跟你掰扯掰扯法律,我们法庭见!”

老林当天就整理资料到劳动局去申请了仲裁。仲裁庭上,公司辩称我们公司所在的地址不是高风险区域,并且公司员工都连续三天核酸为阴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老林拒不参加公司培训,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按照劳动法理应辞退。结果仲裁庭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当时市政府都已经发过通告,要求所有市民非必要不离市。公司在此时要求老林离开本市去参加培训,完全违反市政府通知,并且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属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老林的做法是出于对社会责任的考虑,并无不妥,企业将其辞退违法,判赔偿7万余元。关于分公司总经理不遵守市政府通知,强迫员工在疫情管控期间离开本市的行为,将转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编者语:分公司总经理自以为很懂法,知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2点就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是他却不知道《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疫情期间,出现了很多这样疑问,政府要求不外出,公司领导却要求上班,那么员工应该怎么办呢?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回答。当然,公司的权力大还是政府的权力大,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这种特殊时刻要听政府的还是公司领导的,自然也不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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