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市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库入围项目招

终焉骑士 2024-12-25 15:35: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市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包件划分及中标数量 1.1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2.中标数量:8(含)家-12家(含)。 2.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2.1最高限价 2.1.1固定费用方式 (1)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年。 (2)信用卡业务。单笔上限2000元。 (3)信用类(含保证类)信贷业务。上限为标的金额的3%, (4)抵(质)押类信贷业务。已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上限为标的金额的4%;其余的上限为标的金额的6%。 2.1.2全风险代理方式: 代理被诉或重大(或重要)案件:服务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四川省律师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川律协〔2018〕9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的指导价格(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具体收费金额由委托单位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风险代理最高限价

  标的金额

  代理手续费标准

  100万元(不含)以内

  不得超过标的额18%

  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不得超过标的额15%

  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不得超过标的额12%

  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不得超过标的额9%

  5000万元(含)以上

  不得超过标的额6%

  说明:风险代理手续费标准参照司发通〔2021〕87号文件标准执行,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不得突破上表标准。 以上金额均含税。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市分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行,实施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行本部及辖属各分支机构。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7本项目接受分所投标,如分所投标应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总所和分所以及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5投标人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6.1投标人成立三年及以上,须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3年或2024年年检。 6.2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的;(2)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的。 6.3曾与邮储银行具有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被列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四川省分行及辖属各分支机构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2)接受委托过程中,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能力不足等原因致工作失误,给委托行利益造成损害的;(3)擅自不履行代理义务的;(4)被委托行辞退或主动退出过委托行备选律师库。 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9.获取招标文件 9.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文件自2024年12月26日(9:00-17:00)(北京时间)至2025年01月02日(9:00-17:00)(北京时间)在系统中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方式及详细请在微信公众号《众诚标讯》或《众诚标讯官网》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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