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
拉什·索比耶·克里斯滕森
8.9(352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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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历史上那个伟大乐队的传记,也不是某个成了气候的乐迷对他们的缅怀。这是北欧文学奖获得者——拉什•索比耶•克里斯滕森轰动世界文坛的扛鼎之作。
战后重生的世界正处在它的青春期,躁动和不安充斥着每个角落。四个51年出生的奥斯陆男孩迎来自己的青春期,他们热爱摇滚,崇拜披头士,并分别以乐队成员的名字为自己取了绰号。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和迷惘,虽然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和处世哲学,但他们的命运还是因为深厚的友情紧紧缠结在了一起。
《披头士》,书名取自英国著名摇滚乐队披头士(The Beatles),所有章节皆以乐队曲目命名。故事的主角、叙述者金•卡尔森,在刚刚逃出奥斯陆高斯塔的疯人院后,于挪威耐索登区域的一栋避暑别墅内以回忆的方式,追述了四个奥斯陆男孩欢乐、叛逆、颓靡和重生的青春岁月,为读者呈现了那个充满激情、梦想与浮躁的年代。
小说故事跌宕起伏,充满张力,文字充满年少轻狂的摇滚气息。同时,作者将四个男孩的成长经历与当时欧洲社会的动迁、文化发展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由它所激发的欢笑、泪水和感触,让近几十年来的绝大部分挪威小说望尘莫及
午夜之子
萨曼·鲁西迪
8.4(2989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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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在古阿拉伯的萨桑王国,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每天夜里给国王山努亚讲故事,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在这“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流传了差不多一千零一年后(也许实际年头比一千零一长很多),一个印度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年轻人,在身体一天一天干裂、生命即将告终的境况下,开始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一个和“一千零一”有关的故事。他说:“有这么多的故事要讲,太多了,这么多的生命、事件、奇迹、地方、谣传交织在一起,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件和尘世间常见的东西紧密地混杂在一起!”不过他必须加紧工作,要比山鲁佐德快。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富家少年阿达姆阿齐兹,有个硕大的鼻子,他的朋友说:“你简直可以把你这个鼻子架在水上过河了。”这个长着大鼻子的医生,不是故事的主人公,却伴随着故事的始终。他的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孙也有一个大鼻子;这个也有大鼻子的外孙子就是这个讲故事的人。
孤独鸽
拉里·麦克默特里
9.3(2460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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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游骑兵在美国 与墨西哥边境的孤鸽镇安顿下来,旧日的敌人和威胁都已战胜,冒险的日子已经过去。如今,他们经营着一家“帽子溪牧牛公司”,日子过得平静又安稳。
从炎热、干燥、贫瘠,连响尾蛇都贪恋阴凉的孤鸽镇,到群山积雪、野牛游荡,但目前人迹罕至的蒙大拿,一场从北美大陆南端到北端的漫长征程,突然开始。
一群性格各异的牛仔,赶着两头猪、三千头牛,穿越西部辽阔的平原。
无情的雷暴和沙尘、充满敌意的美国原住民和危险的歹徒……他们不仅直面死亡的威胁,也直面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孤独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