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因病历管理不善屡遭重罚

体育看点 2024-12-13 19:12:53

2024年12月12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再次对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开出重磅罚单,该医院因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被处以1.3万元罚款。这一处罚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凸显了监管部门对医疗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坚决态度。

临汾仁爱生殖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2767124033N,是一家具有正规资质的医疗机构,其法定代表人为张卫红。然而,在过去的一年中,该医院却多次因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已被罚款四次,警告一次,并经历了一次停业整顿。

早在2024年9月4日,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就曾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未按照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开展诊疗活动,被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5万元罚款,并收到警告。这一处罚同样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除了上述处罚外,临汾仁爱生殖医院还曾在2024年4月7日至5月7日期间,因被举报存在过度治疗、虚假检验报告及超诊疗范围执业等违规行为,被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此次停业整顿不仅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运营,更对医院的声誉和患者信任度造成了巨大打击。

病历资料是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对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却屡次在病历管理方面出现疏漏,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临汾仁爱生殖医院多次因病历管理不善受到处罚,无疑是对其管理漏洞的一次深刻教训。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这不仅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对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负责。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这一系列处罚中展现出了坚定的执法态度和高效的监管能力。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整个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此,我们呼吁所有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为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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