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她谋害亲夫,18年后她将小情人断根伤头!1999年甘肃情杀案

迎新追电视剧 2023-06-08 19:15:47

引言-案件回顾

导语:18年前,30岁的农妇陆洪芳,勾结奸夫害死了亲夫的性命,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8年后,已是48岁的陆洪芳,在兰州,因其27岁的情夫要跟她分手走人,狂怒之下,她再次举起利刀,将其情人断根伤头,杀了个血肉模糊……

应该说1999年已是48岁的陆洪芳,是一个命运很苦的女人,她一直在苦苦追寻男人的温暖、爱情。希冀一次次地灰飞烟灭,意乱情迷之时,她害命伤人,一次又一次地身陷牢笼,失去自由、自尊。以至于面对铁窗外的蓝天白云,从她心中喊出的是,老天啊,命运对我为何如此不公啊,是我害了他们,还是他们害了我啊……

18年前的陆洪芳就因和其奸夫李心志谋杀亲夫刘少开,一时成了黄河岸边靖远县的新闻人物,就是现在的刘家堡子的人们提起,都能说得不少下一个细节。也有人为陆洪芳叹息几句,那个婆娘也是被逼急了,狗急了还跳墙呢。

事实上,在1971年,年仅20岁的陆洪芳走进了刘家堡子,嫁给了刘少开之后,她早已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围着锅台转的日子。陆洪芳嫁的这个男人常年得病,卧床不起,是个废人,做不成男人,她也做不成真正的女人。就这样,陆洪芳也只能暗暗落泪,哀叹自己的命苦,不敢给外面人透出半点风声。

农村的婆娘、媳妇们闲来无事,爱嚼舌根子,东家长,西家短,过门几年也没见从身上落下一块肉来的刘少开的媳妇陆洪芳成了她们的话题之一。

这话传到刘家人的耳朵里,他们坐不住了。

男人的无能,那在农村里可是侮祖辱宗的丢人的事。刘家人放出的风是陆洪芳不能生育,而不是他刘家的男人刘少开无能有病。乡下的女人就是乡下的女人,陆洪芳有口难辩,有口也不能辩。谁让那个有病的男人是自己的男人呢!家丑是不能外扬的。作为农村妇道人家的陆洪芳,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忍受着。把一腔愤怒、一腔怨恨强迫自己咽进肚里,不敢吭声。

要不是后来的世道变了,要不是她的瓜菜种得特别的好,要不是那个开着一辆大卡车来收瓜的男人是她小学时的同学李心志,也许她永远就是那个黄河大弯中的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妇,老死于风沙黄土之中,无人知晓。后来的事是一切都变了,变得越来越可怕,越来越离奇、古怪,变得连陆洪芳自己都无法把握。思来想去,她自己也糊涂了。许是家中生活的不幸,陆洪芳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种瓜务农上。

靖远历来盛产瓜果蔬菜,且一直因质高价好而远销省内外。自搞活经济之后,每当菜好瓜熟的季节,前来贩运蔬菜、瓜果的车辆就络绎不绝。菜嫩瓜甜,价钱公道、合理,久而久之陆洪芳也就有了名声,有了人缘。菜贩子们都争着买她的菜。也就是1979年的秋天吧,李心志,她的小学同学,这天突然来到了她的面前,他是来买菜的,开着一辆东风大卡,很有气派。

在执行死刑前,陆洪芳都记得那天天气很有点特别,风是不一般的柔。

说来也怪,多少年不见了,怎的一见面相互都认了出来。那一刻,陆洪芳便觉得心在乱跳,脸也绯红起来。这是多少年来已没有过的事了,这些少女时代才有过的感觉,差不多早已让她自己遗忘在了她的心底。可见到李心志时,怎的突然又窜了回来。后来的陆洪芳想起那事时,心里就犯糊涂,前世欠下的债,逃不掉的,命该如此吧。李心志长得高大魁梧,一双眼睛晶亮四射,浑身洋溢着一种让女人为之着迷的气息。在陆洪芳眼里李心志就是这样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自见了那一面之后,陆洪芳便让李心志把个魂给勾走了。今天来了,明天想;这次刚来,又想他下次再来。终于有一天,李心志说了一句:“洪芳,跟我到外面看看去,这趟车是跑深圳的,要路过陕西、河南、湖北好几个省呢,我们一起走吧。”

陆洪芳从李心志的眼中看出了她向往已久的火焰,那跳跃的火焰燃起了埋藏在她心中沉积已久的激情,那一刻,陆洪芳几乎昏迷过去,她有点太激动了,拿不出半点拒绝的勇气。只有点头的份了。说着话就跳上了车,进了李心志的驾驶室,踏上了出门的路,跟家里连个招呼都没打,是根本就没想起来去打招呼。到想起来的时候,车早已开出了老远,早已来不及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有李心志的呵护、关爱,陆洪芳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到了做女人的快乐、做女人的幸福。说不上是谁的主动,一路上的耳鬓厮磨,便有了那种关系。陆洪芳作为女人的一种渴望,多少年以来,才从李心志这里得到了满足。等他们从南边回来时,她觉出自己已离不开李心志了。让她兴奋的是,李心志也离不开她了。

李心志决定离婚娶她,说她太美、太诱人,如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男人见了都想上去吃上一口。他要放弃了陆洪芳,他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了。

李心志是个说干就干的男人,他的女人寻死觅活,跳河上吊、喝药爬井,什么招儿都使了,完了还是让离掉了。

陆洪芳这边可离得没那么容易,陆洪芳一走,那刘家的丑事老底不是让掀开了吗!那可是比要命还难受的事。从刘少开嘴里恶狠狠地只吐出了一句“不离,除非我死了。”

这对离婚心已定的陆洪芳来说,便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加上陆李之事,早已吵得沸沸扬扬,刘少开觉得面子丢尽了,变着法儿折磨她。陆洪芳更愤怒、怨恨,更忍受不了啦。在和李心志的幽会中便落泪不止,哀哀地求他想个办法。

终于有一天,从李心志嘴里狠狠地吐出:“这东西,太不是人了,灭了他。”

那是1981年的早春,过春节后的不久,陆洪芳、李心志终于下手灭掉了刘少开。之后两人驾车逃遁,没多久就被公安人员双双逮住,押回靖远。

公判那天,十里八乡的群众像看稀有动物一样,赶到县城去看他们的判决会。当人们听到了一个被判了死刑,另一个被判了无期徒刑时,他们似乎很满足又似乎很遗憾似的嗷声一片。陆洪芳当场晕倒在地,在她醒过来之时,李心志已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陆洪芳不久就被押入女监服刑。

陆洪芳在服刑期间,表现得很是认罪服法,老实改造,刑期一减再减。到她出狱的1994年,实际服刑只是13年多一些。

转眼就是10多年了,入狱时的一个年轻少妇,到此时已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了。出狱之后,举目茫茫,真不知该把脚迈向哪个方向。刘家堡子是万万回不去的了,自己的娘家想来想去也是没法回。她是一个身负罪名的女人,在黄河岸边那块生她养她、她恨过爱过的土地上,已经没有她落脚之处了。

陆洪芳出来后,懒得走远,就在离她服刑的监狱没多远的李家湾,找到了一间民房租住了下来。她买了一辆三轮车,做起贩菜的生意,时间不长,便做得十分顺溜,累是累些,可当每天晚上数着一天的所得时,心里是十分的实落而满足。

农村的女人天生的节俭,慢慢地陆洪芳有了些积蓄,那已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在一年之后的1995年,她结识了她的小情人马小六。

马小六是个贩羊肉的,那时刚23岁,在乡下有个家,可他很少回去。马小六的羊肉摊子和陆洪芳的菜摊子紧邻着,相互间常有些关照。两个人都是孤男寡女的,寂寞难耐,谁也说不上哪一天,就走到了一块。

这时的陆洪芳才发现自己,对男人的那种本能的需要是那么的强烈。年轻而身强力壮的马小六在生理上让她得到了满足,一种近乎李心志给她的满足。她觉得她离不开马小六了,一如当年离不开李心志一样。

她觉得她就这么一个命,命是自己无法掌握的,她只能认命了。

陆洪芳十分清楚两人在年龄上的差距,她便拿出她做女人所能给男人的温柔,喂养她那年轻的小情人,甚至不惜将自己的血汗钱相赠。

一个在感情上受过挫折、伤害的女人是十分脆弱而敏感的,陆洪芳倾尽家财,为的就是能以此绊住情人的脚步,拴住他的心,留住他的人。

他们在岁数上实在是有太大的悬殊,在心理、生理、感情上的需要也就在他们相识之初,便已存在着差别和分歧。陆洪芳对此十分地明白,也就时时担心着、时时提防着。其实祸根早已埋下,只是他们视而不见罢了。

正如农家的一句土话所说的那样,野狗是拴不住的,它总会找机会跑掉。马小六终未能让陆洪芳养住,他在4年之后的1999年,提出要走,他说他已厌倦了小情人的生活。他要从这个已48岁、行将进入老年行列的女人身边走开,去另外一个年轻女人的身边,换个口味儿,去做一番大情人。于是他说他要走,要离开陆洪芳。于是也就有了陆洪芳的再次愤怒、再次的举刀、再次的不要命。

1999年兰州的夏天,那持续的高温创下了历史纪录,日显老相的陆洪芳依然卖着她的菜,供养着她的小情人马小六。进入这年的马小六便不安分起来,常表现得言不由衷、魂不守舍,陆洪芳的感觉十分不安,不安之后便是警惕。已是十二分老辣的陆洪芳,没动声色,只是默默地观察,默默地忍着,再后来是默默地跟踪。不久之后,陆洪芳终于发现马小六的秘密,他跟一个歌厅的三陪女好上了。

陆洪芳看到这一幕之后,反而心定了下来,甚至连愤怒都没有,她自己都对此感到奇怪,怕真是老了,老得连火气都没有了。

她耐心地等着马小六的提出,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她不知道那一刻到来的时候,她能不能承受得了。

秋末的一天,天气依然炎热,卖完了菜的陆洪芳买了两个大西瓜回去,马小六在家,没有出去。两人吃完晚饭后,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切开一个大西瓜,痛快地受用了一番。切瓜的那把刀,十分的锋利,曾是马小六卖羊肉时剔骨用的,磨得锃光发亮。吃完瓜,洗漱完,马小六便光着身子,呼呼睡去。

陆洪芳看着躺在自己身边的呼呼睡去的马小六,想着刚才又从他的嘴里说出的要离开的话,坐在黑暗中的陆洪芳由不得自己泪水滚滚而下。蓦地,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黑暗之中刺入她的耳膜:“灭了他!”那是李心志的声音。这世上真正爱她的只有李心志,可他去了另一个世界。灭了他,去另一个世界找李心志去。

那把剔骨尖刀在黑暗中闪着森森的寒光,向她表达着一种不可抵御的诱惑,拿起我吧,灭了那个男人。

早已睡死过去的马小六,仰八叉地朝天睡着,呼噜山响。陆洪芳望着这个自己喂养多年依然要离去的男人,淌血的心此时已燃起了熊熊大火,“灭了他”的声音如洪水一般狂泻而下,彻底淹没了她,催逼着她拿起那把尖刀,像母狼似地嘴里号叫着:“灭了他!”“灭了他!!”那把剔骨尖刀便没再犹豫地挥向马小六的下身,只一刀下去,马小六下身便齐整整地被割断了。

马小六疼痛大叫,惊坐而起,陆洪芳便如疯了一样,挥刀的手,没再停歇。马小六的头部、手上、身上连连被刺,浑身是血。

黑暗中的马小六懵懂之中,虽然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但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惊叫着跳下床铺,夺门而逃。陆洪芳也不追赶,掷刀于地,仰天怪笑道:“李心志,等着我吧,我就要来了。”说完拔腿到派出所自首去了。

逃得性命的马小六,没跑出多远,就跌倒在尘土之中,被人发现救起,送往医院已是凌晨4点,虽医生极力抢救,但他终是带着残缺的身体离开了人世。

坐在警察面前的陆洪芳,没有眼泪,只求速死。她说她在这个世上已害死了三个男人了,也该死了。她该不该死是由不得她自己的。

1999年年底,陆洪芳被执行死刑。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法治传统的国家。而法律则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学会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毫无疑问,接受法纪教育,不断提高对遵纪守法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并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这是我们逐渐适应社会生活要求,促进自身道德的形成和社会成熟的重要途径。

遵守法律是否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呢?是否妨碍了人们对成功的追求呢?

不。就像在城市里,如果人们都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那么,大家就会相安无事,行动自由。如果有人只顾自己方便,违反交通规则,轻则造成交通堵塞,谁也快不了,重则造成车毁人亡,身陷囹圄,后悔晚矣。

可见,法律限制了少数人的不正当的自由,不允许他们为非作歹,保证了绝大多数的人正当的自由,保证了人们对有益于人民事业的追求。我们无论干什么,要想获得成功,都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学会守法,要学习了解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等法律,因为这些法律规定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你如果不过问这些法律,一旦出事,法律便要来过问你。为了事业的成功,对于神圣的法律,我们实在不可置之不理,充耳不闻,实在不可当法盲。相反,应该用心学习,仔细执行,认真维护,用法律这块神圣的盾牌来对人护己。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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