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小龚的家人花了1800多万买了18间铺子,有6间已经过户给亲朋好友,还有12间准备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发现这12间铺子被查封了,房企称:是他们违约在先。小龚的家境不错,当时他们得知有一个小区已经建成,小区外有一排铺子位置不错,很多人走来走去,当时小龚的家人觉得,买下这些铺子,以后自己做生意或者转卖给他人,或者出租,都很不错。
于是一家人思量再三,就花了1800多万,把那一排18间铺子全部买下来。买下来之后,小龚家人觉得自用不了这么多的铺子,于是就把其中六间转给了亲朋好友。而剩下的12间,他们还打算看看有没有亲朋好友需要,然后再转给他们,做一些人情世故。然而这12间铺子一直没有亲朋好友看上,所以就耽搁下来了。后来小龚的家人就打算先把那12间铺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面再做打算。然而就在这时,一位内部的朋友告诉小龚,他们的12间铺子已经被查封了。小龚和家人一听,心里就着急了,就赶紧了解情况。
原来,由于小龚和家人一直没有过户这12间铺子,所以铺子还不属于他们的。而现在房企被施工方起诉,正好这12间铺子还在房企名下,所以这12间铺子被做了财产保全,查封了。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小龚和家人就希望,房企能够把这12间铺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退回这12间铺子的钱。但是当他们来到卖房处时,那里的工作人员都撤场了,所以没有人受理这件事情。
无奈之下,小龚就找来了调解员,他们就根据房子买卖协议上的联系人的电话,他们打电话过去联系,而那个人表示:小龚一家人属于包销,而自己并不对接此事,并且还派到了别的地方去,所以他就挂了电话。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找到了物管,物管也不处理此事,只是帮忙登记此事,不过在他们的帮忙下,房企的负责人出来说话了。他说:这件事情其实是小龚一家人违约在先。原来小龚一家人是在2021年买下的房子,本应该在2022年年底要网签结束,可是由于他们所买的这时18间铺子没有卖完出去,所以他们就没有网签,才会导致这种后果。他表示,他们现在确实被施工方起诉,而这12间铺子正好被财产保全,被查封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他们现在也是在积极处理此事,因此他们没有说不帮小龚处理此事,只是处理此事需要时间。接下来他们愿意和小龚仔细沟通协商处理此事。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情,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看待此事?一、小龚一家人买下18间铺子之后,就和房企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般情况下,业主支付了房款,那么房企就应当履行交付房子的义务。在这里,还关系到一个网签的问题,并且有时间约定,如果业主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签,那这确实属于业主的违约行为。二、小龚一家人出现违约行为之后,那么就出现了两种情况。
1、由于小龚一家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签活动,已经违反了协议的约定,那么小龚一家人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由于小龚一家人没有网签违约在先,那么现在发生这种事情,那么小龚家人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就是对于这件事造成的财产损失,他们应当自主承担。除此之外,房企可以和他们解除合同关系,对于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小龚一家人需要承担。
2、在小龚一家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如果要坚持过户,那么房企是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损失。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干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如果小龚一家人坚持要求退房,那么也不会是全额退款,房企可以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以及扣除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这件事提醒大家,交房之后一定要及时过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