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余华的一篇代表作,是作者听到美国民歌《老黑奴》,由老黑奴一生悲苦,家人相继离开却仍善待世界的经历,有感而发创作的。
作者曾说他和现实关系紧张,甚至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的使命不应该是发泄,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由“激进”到“超然”的对待世界。
老黑奴与福贵不是一个时代,却都体现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呐喊挣扎,而是要学会忍受。
文章中始终展现的都是活着的意义在哪?为了什么而活下去?我们先从故事看起。
故事是从旧社会开始的,福贵是地主家的阔少爷,身上沾染着种种恶习,吃喝嫖赌,样样不落,品行很差。可是这样的他却找了一位好妻子家珍。
文章里对家珍的描述很美好,年轻时“身穿白色旗袍,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滴滴答答像是在下雨”;“头发齐齐地挂到耳根”。
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位很干净的女孩,像是《金粉世家》里清秋与金燕西初次相遇时给我的感觉。
福贵去妓院,家珍向来都是忍在心里不说,他闹得太过分了,也只是拐弯抹角敲打他。
福贵最后一次赌博,家珍挺着七八月的大肚子跪着来劝他,却被打了耳光,还让家珍自己大半夜走十几里夜路回家,可是家珍也没埋怨。
终于福贵输光了全部家当,几天后他爹就死了。
后来才是最令人无法接受的,亲人接二连三的死亡,完全不给人一丝喘息的机会。
有庆被抽干了血,凤霞难产大出血,家珍得了病,偏头女婿二喜干活的时候被两排水泥夹死,连小孙子苦根都吃豆子撑死了。
福贵人生中最后的时光只剩一头也叫福贵的牛和他一起相依为命。
但是从始至终,在我眼里,福贵从来没有放弃过命运,一直继续走下去。
梳理完剧情,作者在书中是如何向读者展现“活着”的呢?
几乎将人生中所能经受的苦难,戏剧般的加在同一个人身上,突出活着的原因开始福贵输光了家产,对他来说其实可以算是一个小磨难。金钱对许多人来说可能不是最重要的,但也不是无关轻重的存在。
最近大家熟悉的应该是明道哥哥因负债过多,无力偿还,杀死妻儿后自杀。他没有办法改变现实,被金钱压迫,所以无法继续活下去。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因金钱放弃生命的人,但同样有许多因为压力而更加努力拼搏的人。
福贵从阔少爷一夕之间变成穷光蛋,但是他还继续活着,甚至我们没看出他受到了多大的影响,所以金钱不是人活下去的原因。
之后福贵的爸妈,妻子,子女,孙子,所有的亲人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先一步离开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不知道承受了多少次,然而无论是开头还是结尾,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悠闲放牛的老头,闲适淡然,善眼看世界。
所以亲人也不是我们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文章想要讲述活着,而这份活着是通过死亡来衬托,用死亡衬托福贵的活着。所以人们活着不是为了其他的外物,而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下去。
利用人称让读者深切感受角色,体会人物的一生在书里,一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就是福贵自己自叙过去人生。第一人称的好处是更能将读者带入文章,而不是以旁观者的视角审视。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甚至没有感受到太大的绝望,甚至可以说是很平静。可是合上整本书后,回想起来,才是真正难以言语的悲伤。
也就是说,福贵本身心里一直是很积极的面对,对他来说这只是他的生活,所以面对生活才平静,而读者脱离文章后,以他人的视角看,则是命运,悲惨的命运,而他存活了下来,为他感到悲惨。
其实人们还是渴望活下去的,死亡只是我们无法承受之后的选择。也就是说我们渴望舒适愉悦,当生活无法满足我们的时候,才会有死亡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