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华丰煤矿较大水害事故约谈会。
山东能源集团、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及泰安市应急管理部门就“6·1”较大水害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发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结合事故原因分析及深层次问题剖析,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问题整改及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在煤矿安全生产上存在突出问题:一是教训吸取不深刻,事故反复发生;二是法治意识淡薄,事故瞒报迟报问题突出;三是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线层层失守;四是地方监管职责履行有差距。
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担当起促发展、保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一要坚守底线红线,统筹安全与发展;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三要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四要强化水害防治,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严禁”;五要严格瞒报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