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节日期间出行安全,连日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泉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为中秋假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紧盯餐饮、KTV等娱乐场所以及涉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防、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案例一:
9月12日 09时56分许,民警在国道340线(东子线)895公里500米处例行检查时,对行驶来的晋JC73**号车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
驾驶人张某某对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有异议要求抽血化验,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交口县双池宏康医院抽取血液,并于 9月12日将血液送至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案例二:
9月13日22时01分,温泉中队、石楼大队、桃红坡中队联合开展异地用警夜查统一行动,在双池镇欣荣街(双池中学路段)对韩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安全检查及酒精检测,韩某某积极配合呼气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随后将韩某某带到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案例三:
9月7日20时许,接报案称,温泉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
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经离开现场。民警兵分两组,一组保护现场, 一组沿街寻找郭某某。发现郭某某在一小车内睡觉,随即对他询问,郭某某对他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供认不讳,民警对郭某某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 111mg/100ml。抽取郭文牛的血液经平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97.67mg/100ml。事故现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案例四:
9月9日 16时32分,民辅警在国道340线(东子线)895公里50米处例行检查时,对行驶来的晋A2AV**号车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交口县双池宏康医院抽取血液,并将血液送至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交口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中秋”佳节推杯换盏之间,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别让酒驾耽误了团圆。有安全,更团圆!(交口交警大队温泉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