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深圳禁摩——王教授一人之力“1v7”精彩法理之战

谭谭呗 2024-11-15 20:47:57

最近刷视频看到一场因禁摩而起的诉讼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广泛关注。在深圳,禁摩政策已施行多年。王教授凭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深圳禁摩执法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在法庭上展开了一场扣人心弦的博弈,实则单方面的法律教学。

王教授率先对执法程序提出了异议。他指出执法过程中,交警并未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并主动出示以表明身份。这种未出示证件的行为违反了法定执法程序,严重损害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根基。

在证据环节,王教授发现执法视频存在严重问题。视频右上角出现 “易剪辑” 字样,这意味着该执法视频经过了编辑软件的处理,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且,教授还指出视频竟然缺失了长达 11 分钟的内容,这极有可能导致关键信息丢失,使其无法成为支持交警处罚决定的有效证据。

对于禁摩区域的界定,王教授也提出了反驳意见。他表示,明确规定的禁摩路口与他被处罚的地点并不一致,二者实际相距 3.4 公里。这表明交警所依据的禁摩区域规定与实际执法地点存在明显差异,从而使得处罚决定缺乏合理依据。

王教授还深入剖析了深圳禁摩条例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该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其制定似乎只是为了便于交警进行工作管理,却忽略了民众的出行需求。此通告仅仅是深圳市公安局下属交通警察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但却对老百姓出行可选择的交通工具进行了选择性限制,这直接剥夺了公民自由选择出行方式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加重了公民的出行负担和义务。

“习近平总书记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整个法庭辩护视频全程看完,十分亢奋激动犹如看爽文一样,无需怀疑“王教授”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但更加明白是教授在维护着他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我们自己老百姓的权利。这场诉讼不仅仅是王教授的个人维权之举,更是对深圳禁摩政策的一次深度审视,促使社会各界深入思考公民个人权益与城市交通管理政策之间的平衡关系。广大民众也殷切期望这起案件能够推动深圳交通管理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便在保障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的同时,更好地满足民众的出行需求。

有感而发的就是,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也需要学习拓展法律知识,也许能用上保护自己或帮助他人。关于禁摩,个人想法和大多人也一样。国家能生产有国标,老百姓要用到的人民需要的便捷的交通出行工具,那就不应该一棒子打死直接明令禁止,更加应该的加强基础建设去加大投入管理才能有更好的发展。禁摩说是便于管理实际是逃避管理,当然仅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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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谭呗

简介:谈谈时事看法,不同角度不同阶级不同经历聊聊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