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印发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2024年版)》是该省首个覆盖森林、草原(草地)、湿地、农田及城市五大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标志着江西省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上迈出重要一步。该目录通过三级分类体系系统梳理生态产品:一级目录包括物质供给类、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三大类;二级目录细化为林产品、水源涵养、旅游康养服务等22项;三级目录进一步延伸至木材采伐产品、淡水鱼类、粮食等107个具体品种,为生态产品的统计、核算和开发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这一目录的发布有效破解了生态产品“难度量”的难题,并为后续市场化开发奠定了基础。例如,物质供给类产品涵盖森林木材、淡水渔业资源等可直接交易的实物产品;调节服务类包括固碳释氧、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文化服务类则聚焦生态旅游、康养等产业。江西省还计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各地挖掘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的生态产品,例如探索森林碳汇补偿、湿地生态权益证等创新形式,推动生态资产向金融资本转化。
在实践层面,江西省已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24年3月,全省林业生态产品累计交易额突破89亿元,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达338.37亿元,并通过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1.34亿亩林地。典型案例包括永修县通过“候鸟经济”发展观鸟旅游产业,以及抚州市将废弃矿山改造为文旅综合体,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这些探索不仅加速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也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下一步,江西省将深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将其纳入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并推动生态产品进规划、进项目、进交易,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交易平台和碳汇交易机制。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江西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创新担当,有望成为全国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江西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是什么?江西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如下:
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江西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覆盖了森林、草原(草地)、湿地、农田及城市五大生态系统类型,初步构建了较为全面的生态产品分类体系。这一目录旨在为生态产品的统计、分类、核算、评价、监测及经营开发提供指导。
分类标准1. 一级目录:物质供给类
调节服务类
文化服务类
2. 二级目录:林产品
水源涵养
旅游康养服务等22项具体项
3. 三级目录:木材采伐产品
淡水鱼类
粮食等107项具体品种
目录清单的发布背景和意义江西省首次发布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标志着江西在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举措有助于解决生态产品“难以量化”的问题,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过清晰的产品分类制度,江西省的资源优势和生态特征将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促进绿色经济的转型与升级。
动态调整机制江西省计划建立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各地、各部门和经营主体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挖掘和开发更多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的生态产品,加速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的转变。
政府支持和市场建设政府可以通过明确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促进生态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金融创新和地方经济发展。江西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建设中,将有助于形成一个既尊重生态环境,又注重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如何建立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补偿机制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措施和步骤。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建立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体系1. 明确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明确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要素,逐步构建完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标准体系。
参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设计生态产品供需表,建立匹配核算体系,提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兼容性。
2. 定期核算与发布:建立生态产品总值定期核算与发布制度,掌握生态产品供给、价值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
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与规划纲要、工作决策、项目评估、环境监测、任务考核、生态补偿等工作相挂钩。
二、强化政策综合实施效果1. 加强生态产品信息与生态保护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等挂钩:加强生态产品信息与生态保护补偿额度、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等相挂钩,提升对生态产品保护优秀地区的扶持力度。
2. 建立区域横向补偿关系:以生态产品总值为参考值补偿或开展指标交易,建立区域间的横向补偿机制。
三、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市场化1. 发展绿色信贷产品:完善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推动生态资产资本化。
2.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水权、林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3. 探索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渠道:深化省际间的合作与补偿,探索大气、森林等领域的横向补偿或财政激励机制。
四、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1. 健全生态补偿赔偿机制: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落实,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通过多元化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2.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确保生态产品的价值得到合理补偿。
五、推动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开发1. 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体育等产业:依托自然风光和本底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体育等产业,发掘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发展绿色产业。
2. 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六、加强数字科技赋能1. 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产品价值体系。
2. 推进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交易平台等省级制度性平台建设:推进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交易平台等省级制度性平台建设,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全面监测和管理。
七、试点示范与推广1. 开展试点示范:在云南省普洱市、澄江市、水富市、屏边县等地开展试点示范,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 推广成功经验:总结并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江西省在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和成功案例?江西省在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和成功案例:
具体措施1. 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江西省通过完成自然保护地、水资源、土地等调查,确权登记面积达2.9亿亩,为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提供了基础保障。
2.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江西省构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两山”转化,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市场化交易体系。
3. 设立林权流转服务平台:江西省设立了林权流转服务平台,细分不同林地板块,实行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第三方托管结算。
4. 挂牌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江西省设立了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挂牌林业碳汇、湿地占补平衡指标等调节类生态产品。
5. 创新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江西省建立了赣林碳抵消平台及试点子县平台,推出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
6. 构建大宗林产品交易机制:江西省建立了大宗林产品交易机制,推出林权流转和碎片化林权收储机制。
7. 健全金融支持机制:江西省建立了银保协同服务机制,推出林业碳汇价值实现金融产品。
8. 发布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江西省发布了首个覆盖五大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分类目录清单,初步构建了全面的生态产品分类体系。
9. 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江西省在南昌成功完成了全国首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的交易,涉及3类5个项目,总金额达1742.89万元。
成功案例1. 抚州市林权证办理:抚州市作为全国试点市,清理规范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办理林权类登记证书,涉及面积达200多万亩。
2. 上饶市广丰区马家柚基地:上饶市广丰区马家柚基地通过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的经营权开发,成功保护了生态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3. 废弃矿山转型:上饶市望仙谷通过废弃矿山的修复和开发,成功转型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烂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
4. 崩岗生态修复工程:上饶市崩岗生态修复工程通过生态修复和旅游开发,成功将废弃矿山转化为经济价值。
5. 水土保持碳汇交易:江西省在中部首单水土保持碳汇成功交易后,进一步推动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的市场化交易。
这些措施和案例展示了江西省在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显著成效。
生态产品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预期效果是什么?生态产品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预期效果如下:
具体操作流程:1. 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江西省在2024年首次发布了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基础框架。
目录清单包括生态产品的统计、分类、核算、评价、监测及经营开发等方面,为各地、各部门和经营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2. 动态调整机制的探索:各地、各部门和经营主体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挖掘和开发更多可交易、可核算、可抵押的生态产品。
动态调整机制旨在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加速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的转化。
3. 信息普查和监测: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等地建立了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和动态监测。
这些机制包括对生态产品构成、数量、质量等情况的调查,以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4. 价值核算和经营管理平台:江苏省等地建立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明确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核算方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
推动建立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及时将生态产品信息录入平台。
预期效果:1.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动态调整机制有助于挖掘和开发更多具有经济价值的生态产品,推动生态产品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通过增加生态产品的供需对接,形成需求与供给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促进生态产品的消费。
2. 提高生态产品市场价值:清晰、详细的目录清单为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提供了有效指引,提高了生态产品的市场价值。
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不断优化和调整,确保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推动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的转化: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加速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的转化,有助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地方经济水平,还能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 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激励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激励制度,鼓励各地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产品的保值和增值实践。
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给予重点支持和支持。
江西省如何通过政策性森林保险和其他金融工具支持生态产品的开发和交易?江西省通过政策性森林保险和其他金融工具支持生态产品的开发和交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规范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推动林业经营权和贷款的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全省62个县组建了林权收储机构,设立担保保证金,筹措收储资金,形成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江西省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如开展经济林、碳汇林、林下经济、公益林补偿等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协同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林业经营特点的中长期、利率优惠贷款产品。此外,还创新了林业碳汇、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出了“生态信贷通”、“赣南脐橙贷”、“油茶贷”等信贷产品。
完善担保和贴息奖补机制:江西省对林业二三产业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延长补助年限至8年,创新林业贷款代偿奖补政策。同时,建立了贷款贴息和担保奖补机制,累计发放林业贷款376.42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95.05亿元。
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江西省通过林权抵押、林业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抵质押,累计发放林业经营权抵押贷款60万元。此外,还推动了公益林、碳汇林等收益权质押贷款。
强化担保和增信机制:江西省通过设立担保保证金、设立担保公司、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强化了担保和增信机制。例如,中国人寿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在奉新县承保了全县18.95万亩森林,提供11408.92万元的风险保障。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江西省建立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调查监测、流转交易、金融开发、经营保障机制。截至2023年10月,全省累计开展各类林业生态产品交易70多亿元。
推动绿色金融改革:江西省作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通过与省林业局合作,建立林权贷款银林协同服务机制,推动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此外,还引导银行机构推出针对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如“生态信贷通”、“赣南脐橙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