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被判赔偿腾讯超3200万元,《云南虫谷》的“二创”之争

财经天下周刊 2022-11-01 18:10:15

撰文 | 何畅

编辑 | 董雨晴

长、短视频之间的关系有时看起来其乐融融,有时则是明晃晃的刀光剑影。今年以来,多家平台先后在二次创作授权方向上“握手言和”,但与之相关的诉讼、索赔始终未曾停歇。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诉抖音侵权《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虽然前者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对此,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在此之前,抖音已先后同搜狐视频、爱奇艺就影视作品二次创作授权达成合作,快手也与乐视视频“牵手”。不过,在从对抗走向拥抱的过程中,仍然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3240万赔偿刷新纪录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虫谷》是由企鹅影视出品的16集悬疑冒险题材网剧,改编自天下霸唱小说《鬼吹灯之云南虫谷》,于2021年8月30日起在腾讯视频独播。原告方腾讯表示,该剧播出后,抖音平台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2021年9月22日,腾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

本案于2021年10月8日由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开庭前,腾讯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被告方抖音抗辩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抖音应知、明知平台上有大量对侵犯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在其具有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有效治理的能力下,并未在合理期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管控治理,认定其符合对权利人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之帮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存在帮助侵权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

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定原告方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故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计3240余万元。对此,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这也是目前腾讯在影视版权诉讼中获得的金额最高的赔偿。作为对比,爱奇艺起诉快手侵权播放《琅琊榜》《老九门》视频片段,被判获赔218万元。

判决书显示,《云南虫谷》单集线上制作费用达660余万元,涉案作品共计16集,总制作费用达3.34亿元,抖音平台上存在包括侵害涉案作品从第1集到第16集在内全部内容的侵权短视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认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加大了判赔力度。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也提到,个案中如何确定判赔金额,是依据涉案作品的影响力、制作成本以及可参照的剧集许可费,尤其是被诉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获利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围绕流量的争夺,长、短视频平台始终处于兵戎相向的状态。从发布联合声明到公开场合集体大吐苦水,长视频对短视频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的谴责,有增无减。

随着版权战争日益焦灼,诉讼时有发生。近几年来,“优爱腾”三家平台均有针对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内容侵权的诉讼请求。2021年12月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也划定了21种禁止出现的网络短视频内容类型,第二十一条特别指出,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剑拔弩张之下,是胆战心惊的创作者。由于彼时尚不确定侵权行为的界定范围,比如使用时长等,一部分创作者只能抱着时刻准备被下架或删除的心态,小心翼翼地上传自己的二次创作内容。

但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终究要走向合规,“先授权后使用”是当下的最优解之一,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满足了短视频创作者灵活使用内容的需要。今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称应当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当然,某种程度上来说,眼下短视频平台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宣发渠道,制作方选择开设账号发布物料,部分平台也会联合创作者发起二次创作活动。在长视频平台内容的弹幕中,随处可见被短视频推荐吸引而来的用户。影视解说、吐槽、混剪类视频,往往带有创作者强烈的个人倾向。有用户感慨,自己之所以愿意去看某一部剧,就是在刷到部分剪辑内容后,“感觉还不错”。换句话说,二次创作内容的存在,能够对用户前往长视频平台观看内容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不过,对于目前长、短视频之间的二次创作授权合作,各平台尚无更多信息透露。毕竟,层出不穷的二次创作内容意味着流量的积聚,创作者赚取短视频平台提供的补贴,为内容成本买单的却是长视频平台,这也是双方诉求难以平衡的症结所在。一次版权授权只能暂时填补“合理化”的空白,至于长视频平台以及制作方的收益问题,还需要更为完善的合作模式和方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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