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了我的丈夫?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2024-12-07 11:34:48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单县风光)

明朝时,山东有个叫做单县的地方,此地在山东菏泽,具体点是菏泽的东南,和河南,安徽,江苏都有接壤,是个战略要地,交通非常的发达。

说这单县吧,有一户普通的农家,妻子在家操持家务,而丈夫则负责农耕,种地养家,虽然说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但是妻子贤惠,丈夫能干,也勉强能够温饱。

丈夫呢,干活很卖力,也很辛苦,每天天还不亮就到地里忙活,天黑了才归家,而且中午还不回来,就在田间地头打个盹睡一觉。

丈夫中午不回家,那么就得妻子上午在家做好了饭菜,中午送到地里给丈夫吃。

单县处在黄河冲积平原,典型的季风气候,光照很充足,气候很温和,雨水很充沛,一年四季那是泾渭分明。

一块块整齐的田地被划分开来,翠绿的秧苗显得生机勃勃,宛如大地的绿色织锦。

农民们手中的锄头起落间,杂草应声而倒,他们头戴斗笠,汗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入脚下的土地,仿佛是对这片养育了他们世世代代的沃土最深情的致敬。

偶尔,一阵清风拂过,带来片刻的凉爽,也吹动了田间的稻穗,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是千百年来广大农民们最普通,最寻常的一天。

到了中午,妻子像平常一样去给丈夫送饭,路呢,也不远,从家里出发,穿过一片荆树的林子,再走上几步,就能到丈夫劳作的庄稼地。

这一片荆树,不知是何朝何代的先人所种,到如今已经是颇具规模。

荆树的枝干,苍劲有力,弯曲蜿蜒,树上的花朵虽小,却密密麻麻的镶嵌在绿叶之间,它们色彩斑斓,有的洁白如雪,纯净无瑕,有的粉红娇嫩,还有的深紫沉稳,当风吹过时,花瓣飞舞起来,而逐渐飘落,远远望去,蔚为壮观。

(荆树林)

妻子在家煮好鲫鱼汤,盛了一碗,又带了几个馒头,都放到一个篮子里,然后从家里出发,走上小半个时辰的路,就到了田里,把饭送到丈夫手中,她忙着家中杂活,鸡鸭要喂,菜要施肥,因此不再久留,而是原路折返,回家了。

可是谁成想,这一面,从此天人永隔,因为丈夫吃完饭之后不过三五分钟,竟然就横死在了田间。

好端端的大活人就这么死了,公婆家里哪肯罢休,立刻闹到公堂,衙门里派仵作给丈夫验尸,这不验不知道,一验了不得,其夫不是突发恶疾,不是过于劳累,而是中毒而死,而且是剧毒致死。

您想想,一上午都好好的,中午妻子给送完饭,丈夫吃完就死了,任谁也会怀疑,是妻子给丈夫在饭菜中下了毒,所以是公婆也怀疑,衙门也怀疑,因此这妻子当时是百口莫辩,她解释不清楚,因为她的嫌疑的确是太大了,所以妻子就被衙门捉进了牢房,给关了起来。

至于到底是不是她干的,那至少要衙门找到下毒的手法,或者找到下毒所用的这个“毒”,把这些东西找到了,那就有了直接证据,有证据了,那就可以给妻子定罪,开刀问斩,杀人偿命,那就要提上日程了。

可说是也奇怪了,自从这妻子被收监的这一天开始,原本雨量充沛的单县,就没再下过一天雨,要知道,当时是夏秋之交,时年也不逢大旱,怎么能一点雨也没有呢?

更巧的是,单县衙门处理妻子这个案子的时候,当地正好来了一个从京师派下来巡视地方的监察御史,这个监察御史的名字,叫做许进。

这个故事呢,最开始是由明人冯梦龙写在他的作品《智囊》中的,我们知道冯梦龙是个文学家,小说家,所以他这本《智囊》中的很多故事都是他杜撰的,真实性不能保证,但是这个故事呢,不仅智囊中有记载,清朝同治年间的刑部郎中宋邦僡也在他的法医学和刑法作品《祥刑古鉴》有记录,这本书就比较可靠了,所以本故事的真实性,又往上提了一大截。

不过,两书之中是有明显的错误的,因为两本书里都有提及,自从捉了这妻子之后,单县不下雨,单县的知县这才有疑,恐有冤情,所以才对这案子进行了重新的调查,而两书都认为当时单县的知县,正是许进。

(许进 绘像)

那我们来看一下许进的资料:

许进,字季升,河南灵宝人,成化二年进士,历任御史,巡按,按察使,佥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最后官至兵部尚书。

《明史·许进传》中对许进的生平记载的非常详细,因为他起点就是京官,干的都是大员要员的工作,从来没在山东单县做过县令,他唯一一段在山东的履历,就是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巡查陕西,浙江,山东等地。

所以我们合理推测,单县毒杀亲夫案发生的时候,许进正好到了这个地方,发现了这个案子,他认为疑点颇多,所以就介入了。

那许进为什么认为这案子有疑呢?

首先,他考虑到这一户农家的家庭状况,还是可以的,有地种,有收成,家里有五谷六畜,夫妻关系和睦,没有外债,也没有家庭矛盾,好好的小两口,干嘛妻子就要把丈夫给毒杀了呢。

而且,这杀人和杀鸡杀猪是不一样的,一个人要杀人,而且如果想要在杀人之后不引起怀疑,或者可以隐秘的脱罪,那么就必须采用稳妥且周密的计划,以案情来看,妻子如果要杀害丈夫,怎么可能如此简单的就在饭菜中下毒,然后送到丈夫身边,丈夫吃完就被毒死了?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那田地里又不是只有夫妻二人,干活的老百姓没有一百个,也有五十个,那人多着呢,人多就意味着目击者很多,不少人都看到妻子给丈夫送饭,丈夫吃完之后一阵腹痛,一头栽倒再也没爬起来,谁杀人会这么杀?这不全让人看到,全被人给发现了么?

换个思维想一想,晚上在家把丈夫谋害了,或者是雇凶杀人,制造意外等等,这不比下毒容易的多,且被发现的风险还小么?

《淮南子》说: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太史公有云: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审理案子,最重要的是细致,尤其是像许进这种刚正不阿,性情耿直的人,他更加的明白,作为盖棺论定者 ,他必须要一丝不苟的把整个案情都调查清楚才能下决断,不能放过坏人,也不能冤枉好人,自己轻轻一拍惊堂木,自己随口说出的判决,对自己来说无所谓,自己巡抚完山东还会去陕西,去完陕西还会去浙江,可是对当事人来说,决定和改变的,却是他们一生的命运。

(鲫鱼汤)

许进认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这么愚蠢的毒杀亲夫的妻子,于是他立刻把这妻子叫来,询问案情中的细节,最主要问的,是妻子在丈夫死亡当天给丈夫送去了哪些饭菜,又走了哪条路,当时又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妻子交代,自己走的是荆树林,送的是俩馒头,一碗鲫鱼汤,丈夫先喝的是汤,喝完汤也没来得及吃馒头,几分钟就毒发身亡了。

而至于当天,不同寻常的事情倒是没有,只是当日风紧,自己路过荆树林的时候,花瓣狂飞,景致不俗。

这妻子这么说,许进立刻想到,既然没吃馒头,那就说明馒头是没有毒的,既然只喝了鲫鱼汤,那就说明鲫鱼汤是有毒的。

假使妻子是冤枉的,她也没有在鲫鱼汤中下毒,那么无毒的鲫鱼汤被丈夫喝下之后,为什么会导致丈夫毒发身亡呢?

事情的关键,在妻子路过的那一片荆树林中。

当天妻子经过荆树林,而狂风大作,那么荆树上的花儿就会不可避免的飘落到妻子所携带的鲫鱼汤中,而衙门中存留的那一碗导致丈夫被毒死的鲫鱼汤中,碗底还真有几瓣荆树花。

那么也就是说,丈夫喝下的这一碗鲫鱼汤,不是单纯的鲫鱼汤,而是混合着荆树花的鲫鱼汤。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荆树花和鲫鱼汤一混合,就会产生剧毒呢?

于是,许进立刻叫人摘下荆树花,炖上鲫鱼汤,相互混合之后喂给家禽做试验,果然这些家禽几分钟时间全都死掉了。

原来,毒死丈夫的不是妻子,也不是妻子故意为之,而是无意之间掉入鲫鱼汤中的荆花,要了丈夫的命。

案情大白,妻子无罪释放,如小说一般的剧情上演,妻子被释放的那一天,单县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砒霜)

有一种说法是,这荆花呢,含有钾,钙,磷,以及维生素C,而鲫鱼中则含有五价砷。

钾钙磷和维生素C,这都是人体所必须的元素,它们通常是无毒的,对人无害的,而五价砷,海产品里一般都有,虾啊,蟹啊,牡蛎啊,蛤啊,这些海洋生物的体内都存在,大部分情况下,它们身体内存在的五价砷,对人体也没有危害。

可是,如果足量的维生素C混合了一定的五价砷,然后在钙磷钾的催发下,这几种元素就会发生十分复杂的化学反应,然后五价砷就会转变成三价砷,三价砷,我们也叫三氧化二砷,更通俗的名字,就是砒霜。

砒霜,没有臭气没有味道,却有剧毒,也是最为古代的一种毒物之一。

综合这个案情来看,荆花中的维生素C和鲫鱼汤中的五价砷相互反应成了砒霜,而文中的丈夫正是饮下了含有剧毒砒霜的鲫鱼汤,这才毒发身亡。

当然了,这个故事的逻辑并不缜密,记载也很难称得上是详实有据,真伪还有待商榷,而作者本人于医术一道也无所长,写出这个故事,一来觉得惊奇,二来觉得感叹,三来抛砖引玉,倒想要问问,读者朋友们会有什么样的看法和建议,亦或是对本文的证伪呢?

欢迎留言,洗耳静听。

参考资料:

《智囊》、《祥刑古鉴》、《明史·许进传》

李仇毅.明清小说中的砒霜叙事及其文化意义.名家名作,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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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0 01:17

    但是在西餐中海鲜最常见的配料是柠檬汁和水果等维C含量高的食物国外也几乎没有因为这个死过人,这事科学界也研究过得出的结论是致死的摄入量太高以至于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生,所以这种理论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