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经过选别、综合利用处理后,其主要有用组分富集成精矿,而其它残留物质称尾矿。尾矿矿渣是采矿企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排出的“废弃物”,但同时又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当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再次进行有效开发。
目前,对尾矿的处理方法一般是作为矿山地下开采采空区的充填料,即水砂充填料或胶结充填的集料;或者有的直接在尾矿堆积场上覆土造田,种植农作物或植树造林。其实尾矿最具经济效益的处理方法还是尾矿制砂和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例如经过处理的尾矿可以作为水泥、瓦、加气混凝土、透水砖、耐火材料、防火保温材料、玻璃、陶粒、混凝土集料等的原料,尾矿砂可以替代一部分的机制砂用来制作混凝土、修筑公路、路面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