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河北三河!就三河市招牌改色事件,中纪委再次通报该事件:盲目决策、机械执行,损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

高层的通报措辞严厉,丝毫不留情面,虽然主政一方的一把手已经免职,但是下面的人机械执行,胡乱作为的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造成商户改招牌而损失的费用怎么处理,都没有结论!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面子工程,一把手盲目的根据自己的喜好胡乱决策。真是上面一句话,下面跑断腿!任何的决策不经过集体决策就能让下面的人先斩后奏,说办事效率不快,那是对基层执法人员办事效率的侮辱!

不能认为主要负责人被免职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正是下面人员的不负责,唯领导是从的心态才导致了改色事件愈演愈烈!

但凡有人能制止一下,事件就不会如此糟糕!
对此,你怎么看?
文|编辑: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