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
2007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的这句话,就像一把火扔进了干柴堆,火势迅雷不及掩耳,在社会上直接炸开了锅。
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如此简单明了,却令众人不禁疑惑,不是自己撞倒的人,难道就不能扶了吗?
直到现在,每每想起这句话,人们心中仍然隐隐作痛,关于“扶不扶”的问题,“彭宇案”俨然成了一个标志。
千年的文化传承,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力所能及的帮助,怎么就成了如今的三思而后行?
这足以看出“彭宇案”的影响深远,通过回顾17年前的这起案件,我们又将再次面临对内心灵魂的拷问。
有人倒地,该不该扶?
什么时候起,路上的钱不敢捡,怕是骗子的陷阱,倒地的老人不敢扶,怕被讹住难脱身。
人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害怕顾及的事情太多,无形之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
尤其是“扶不扶”的典型案例“彭宇案”,虽然这个案件已经过去了多年,但是它又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家的身边。
2006年11月20日,闻名全国的“彭宇案”就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原告是一名叫徐寿兰的老人,被告就是彭宇。
当时,徐寿兰正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不一会儿,两辆83路公交车先后驶进了公交车站。
公交车停稳后,上车下车,站台上的人开始走动,徐寿兰看到前面一辆车人员比较满,后一辆人员较少,就抬脚向后走去。
徐寿兰刚行至第一辆公交车的后门,就感觉被什么撞了一下,接着就摔倒在地,刚从第一辆车上下来的彭宇停下了。
他是第一位下来的乘客,感觉被什么碰了一下就停住了脚步,回头看去,发现有一位老人倒在了地上。
彭宇什么都没想,尊老爱幼,随手帮忙的观念自小就在我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这本是应该的事,应该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
可是,彭宇不会想到,就是他这随手一扶,直接把自己“扶”上了法庭,“扶”到了万千大众的面前。
彭宇上前准备搀扶徐寿兰,帮忙的还有在一旁等车的陈二春,他们合力把徐寿兰扶起来。
据证人陈二春后来所说,他当时先用徐寿兰的手机通知了她的侄女,但是迟迟等不来侄女的身影。
后又把电话打给了徐寿兰的儿子潘辉,他是南京市公安局第八处的职员,老人本来不愿麻烦他,但现在也没有任何办法。
潘辉很快赶到,随后接过了徐寿兰,陈二春因为要赶车,就只身离去了,这时彭宇帮忙跟着一起去了医院。
对于他的同行,彭宇曾解释说是潘辉担心自己一个人在医院里忙不过来,遂请他帮忙一同前去。
想着帮人帮到底,再想到自己的工作时间并不固定,去一趟也耽误不了什么,就答应了下来。
挂号,住院,彭宇帮忙把徐寿兰送到了南京市中医院,随后还帮忙垫付了200块钱的医药费,在他自己看来就是做好人好事,可是在潘辉看来,这就是彭宇先行预付的赔偿款。
经过检查,徐寿兰因为摔倒在地,导致左股骨颈骨折,需要立即住院进行髋关节置换术,手术费需数万元。
这时候,潘辉在医院忙完,并没有见到彭宇,他认为是彭宇撞倒的徐寿兰,自然应该赔偿相应的费用,遂向派出所报了案。
彭宇以为已经完结的此事,万万想不到还有波折不断地后续,警方的这通电话才只是刚刚开始。
彭宇在接到电话后,随即出发去做笔录,到了地方才发现,当时公交车站热心帮忙的陈二春也来了。
随后,两人将事情发生的情况,当时的动作,采取的方式一一作了描述,因为事情刚发生不久,两人印象也比较深,这份笔录就成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
这时的彭宇并没有表现出自己是做好人好事的态度,或许他认为每个见到此种情形的人都会这样做,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11月21日,警方派工作人员去医院,对徐寿兰也做了一份询问笔录,当时潘辉把前一天彭宇的笔录用手机拍摄了下来。
事后,潘辉找到彭宇,欲商量赔偿的问题,这让彭宇一头雾水,不是他撞倒的人,他为什么要赔偿呢?有人倒在地上,自己看见了难道不该扶吗?
两方几经争执,各执一词,谁也不赞同对方的言论,时间在慢慢的流逝,可事情还在僵持不下。
为何徐寿兰方立场如此坚定,难道真的是彭宇撞了人而不自知吗?总之,两方人算是闹僵了。
2007年1月4日,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彭宇支付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余元。
常理人情,要不要扶?
徐寿兰把彭宇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因为资金赔偿问题,彭宇被卷入其中,钱财使然还是公平较劲?
此时来看,或许就是简单的资金赔偿问题,两方意愿不一致,从而寻求一个公正的判决。
可是,事情从来不是单一的个体,随之而产生的社会思考,法律审判还有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彼此交缠,影响深远。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酿成巨大后果之前不过都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此时的彭宇徐寿兰纠纷案尚谈不上后来闻名全国的“彭宇案”。
2007年1月12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于此事受理立案,彭宇和徐寿兰终在法庭上见了面。
4月26日,一审第一次开庭,王浩为法官,在这次庭审期间,彭宇本人未能到场,是他的妻子作为代理人发言,未曾提及做好事的初衷。
事情本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可是随后证据的缺失,彭宇的反口,媒体的大肆报道让这件案子驶离了原本的轨道。
第一次庭审后,法官王浩曾向当时处理事件的派出所调取原、被告当时的笔录,却被告知笔录现已下落不明。
无奈之下,法院只能找到了当时讯问彭宇、徐寿兰的办案民警,根据他们的回忆和叙述,重新记录了当时事件所发生的情况。
这个消息很快被彭宇、徐寿兰知晓,本是丢失笔录后的应对之法,谁知竟引得彭宇直接更改了主张,那这场官司还能继续正常的进行下去吗?
6月13日,一审第二次开庭,彭宇本人亲自到场,主张自己就是做了件好事,不明白为什么反被讹住了,他表示很委屈。
事情开始发生变化,舆论反转的小火苗渐渐露出,彭宇的言论直接把自己放在了受害人的位置。
二次庭审后,彭宇没有闲着,他聘请了律师为他辩护,并联系了众多媒体来讲述自己“做好事反被讹”的事情。
一时众多媒体记者,看到了这件事的新闻价值,老人与年轻人的“厮杀”一直是社会热点,闹上法庭自然吸引眼球,各大头版头条纷纷大肆报道此事。
案件公开,舆论顿成鼎沸之势,各大网友在帖子下口诛笔伐,转发评论,为彭宇喊冤者众多。
就在众多网友的关注下,第三次庭审如期进行,此时的潘辉拿出了当时拍摄彭宇第一次笔录的照片,明确指出,当时的彭宇承认与徐寿兰相撞。
彭宇却以笔录原件丢失,无法与照片进行比对为由,怀疑潘辉出示照片的真实性,对于原告方所说的言论并不赞同,并请出了陈二春作证。
但陈二春只是看到了彭宇去搀扶徐寿兰,对于两人是否发生碰撞,他表示自己并没有看到。
双方出示的证据均不被对方所认同,一众网友看好戏者众多,就看法官怎么判,有的人根本不关心事情的真相,只看结果。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
法官王浩的这句话脱口而出,直接惊爆了众人眼球,打碎了众人心中对于道德的屏障。
不是自己撞的就不能去扶了吗?那从小被教育的尊老爱幼,互帮互助,见义勇为又算什么?
可以说,王浩的这句话直接就捅了马蜂窝,各大网友留言不断,因为这不再是关于他人的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切乎每个人利益的道德拷问让众人群起而攻之,彭宇、徐寿兰案热度不断。
外界议论声此起彼伏,法庭内部同样热火朝天,但是案件的审理还是到了要审结的时候。
2007年9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因与被告相撞而致伤,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决由被告承担40% 的民事责任,彭宇应该支付徐寿兰4.5万余元。
该判决被出庭的媒体及时报道了出来,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有的言论是针对王浩本人的,有的是针对司法机关的。
关于判决中所提到的公平责任原则,即由于原、被告双方发生过相撞,但又均无过错,所以应各自适当承担一定责任,每个人的看法不一。
既然彭宇、徐寿兰相撞已成事实,那谁是撞人的?谁是被撞的?彭宇言论是否有失,他究竟是不是乐于助人呢?
疑问仍然在,判决书已下,常理人情,法律推断,以后我们遇到老人倒地的情况还要不要扶?每个人的身上似乎一时间都背上了40% 的民事责任。
对于这次判决,彭宇、徐寿兰先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一行为可以看出双方似有不依不饶的意思。
立案受审,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期间调取了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在事发当日,当事人报警时的接处警登记表作为新证据。
新的证据并没有让彭宇、徐寿兰双方的态度有所缓解,之后法院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外面舆论日益鼎沸,案件审理迫在眉睫。
前车之鉴,敢不敢扶?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不断发展,信息的公开共享,互联网有了比人类更为长久的记忆。
众人在“彭宇案”中所发表的言论,被网络所永久的记忆,那些质疑也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消失。
2007年10月8日,彭宇和徐寿兰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此案最终以撤诉告终。
双方承诺不再在公众媒体面前就此事发表任何的言论,逐渐淡出了众人的视线。
但事情真的就此结束了吗?如若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何至于到了如今,我们提起“彭宇案”时,仍然心中隐隐作痛。
此案在司法程序上就此完结,但在社会上的讨论却在不断翻新,对于彭宇、徐寿兰到底谁撞谁的真相已经不再是大众关注的重点。
由此案引发的道德争讨成了舆论中心,还要不要见义勇为,“好人没好报”的言论开始蔓延,人人收起了自己的热心肠。
帮人会出错,扶人会被讹,每个人的心中竖起了防备的高墙,变得冷漠,变得对万事毫不关心。
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样子吗?有人说“彭宇案”的发生至少让我国倒退50年,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破坏。
真相对某些人来说或许不重要,但是对某些人来说却又很重要,人们的关注点不同,却有着同样寻求真相的好奇。
2012年,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才在事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披露了彭宇案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 1 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 电视、电、报纸、刊物、网络等) 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撤回上诉,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徐寿兰为何会接受彭宇补偿的1万元呢?彭宇又为何会愿意支付这1万元呢?其中真相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彭宇案”热度逐渐降低,可是每一年每个地方关于老人扶不扶的问题开始层出不穷,“彭宇案”不断被拉出来示众。
2009年,重庆80岁老人在人行道摔倒无人敢扶,2011年江苏老人摔倒被扶,热心人成了肇事者,2013年四川老太倒地诬陷三名小朋友......这样的事件接二连三,原因究竟为何?
人们逐渐把手放进口袋,不愿伸出,情愿担着“见死不救”的恶名,也不愿成为一名“冤大头”,这样的想法逐渐成为常态。
2014年,以《扶不扶》命名的小品登上春晚,通过沈腾、马丽的倾情演出,观众啼笑皆非,但何尝不是再一次对灵魂的拷问。
前车之鉴比比皆是,有人遇到困难,你要不要帮?有老人摔倒在地,你还敢不敢扶?问题很简单,回答却几经思索。
事情发展过程中,也有网友对司法机关失去了信任,有的甚至造谣污蔑,极大的损害了司法形象。
司法公正是我们的底线,在司法人员公正廉洁的带领下,我们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相信法律公正,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博发布动态,针对“彭宇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展开了叙述,彭宇后来也承认确实撞了人。
真相似乎在多年后变得无足轻重,没有人过多的在意,更多的人都在叹息,观念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改变的,这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在“彭宇案”发生之后,有人创办了“中国好人网”,向大众推出好人有好报的理念。
其中所设立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在国内引起强烈的反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的戒备心。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因自愿救助导致受助人受到伤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了社会的共同进步,每个人都在努力着,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宣传好人好事的队伍中来,为我们带来一股春风。
像“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这样的询问,我们可以选择牢记在心,时时提醒自己,警钟长鸣。
我们也可以选择淡忘,凡事依从本心,见义勇为是我们的选择,尊老爱幼是我们的坚持,关于扶不扶,相信你会有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