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2022年秋季义教阶段新生招生政策来了

洪湖快报 2022-08-22 13:50:02

距离2022年秋季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洪湖市教育局发布

2022年秋季义教阶段新生招生及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洪湖市2022年秋季义教阶段新生招生及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办法

(一)学生类别及认定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申请到城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片区生。以下情况为片区生:(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的;(2)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且户籍在一起的;(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但租住廉租房的。

片区生要求入学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其中,租住廉租房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实际居住但房产证已抵押的,需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等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户籍生。即有新堤城区户籍的城区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生要求入学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3.政策生。即依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1)烈士子女;(2)洪湖户籍或在洪湖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3)省级以上英模子女,因公伤残或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4)洪湖辖区内消防救援人员子女;(5)洪湖援疆援藏人员子女;(6)台胞及重点台属子女;(7)洪湖市荣誉市民子女,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8)由洪湖市委组织部门引进或评选的高层次人才子女;(9)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子女;(10)因工作调动至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政策生要求入学就读的,由监护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招生学校班额情况协调其进入指定学校就读。

4.随迁生。即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生要求入学就读的,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门面租赁合同、门面租金往来明细、居住地租房合同、房东不动产证原件及房租往来明细等资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务工劳务合同书、工资流水(微信、支付宝、银联卡上工资收入)、居住地租房合同、房东不动产证原件及房租往来明细等资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班额情况协调其进入指定学校就读。

5.特殊生。城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能随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生活能基本自理的特异体质学生,安排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特异体质学生,由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采取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依法保障重、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区域划分

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小学)招生范围:1.二桥至三桥沿河西路以西、二桥至玉沙路与宏伟南路交叉口以北、玉沙路与宏伟南路交叉口至丰收渠南路与宏伟南路交叉口以东;2.城西文泉西路以北;3.新堤大道以北。

洪湖市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人民路(不含人民路北临街面)以南、宏伟南路至爱国路以东、爱国路以南、沿河西路以西。

洪湖市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新堤街道沿河西路以西,除逸群实验学校(小学)、第二小学招生区域以外的区域。

洪湖市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南、长渠路以南、茅江大道(长渠路东端路口至江堤)以西。

洪湖市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北、长渠路以北、茅江大道以东。

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1.新堤街道沿河西路(三桥至四桥)以西、文泉西路(三桥至学府苑)以北;2.新堤街道玉沙路(玉沙路与宏伟南路交叉口至玉沙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以北、宏伟南路(宏伟南路与丰收路交叉口至宏伟南路与玉沙路交叉口)以西;3.新联村、和泽园小区、新旗村。

洪湖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新堤街道沿河西路以西,除逸群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区域以外的区域。

洪湖市新堤中学招生范围:新堤街道沿河东路以东的区域。

(三)招生程序

1.小学

(1)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基教股、审计执法股负责组织实验小学、新堤中心学校及其所辖小学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后,再由市教育局基教股和新堤中心学校按适龄儿童所在区域分配学校并通知入学,通知书到适龄儿童所在幼儿园领取。

(2)不在城区幼儿园就读、但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城区小学就读的,8月20日至8月25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前文规定的入学条件,带齐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基教股登记,资格审查结束后,再由市教育局基教股和新堤中心学校分配学校并通知入学,通知书到市教育局基教股领取。

(3)被实验小学录取的新生,由实验小学根据人民路和园林路两个校区的开班情况和新生实际居住地以及对寄宿的要求自行分流。

(4)城区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为8月28日,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日至8月31日。

2.初中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组织实验中学和新堤中学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后,再按毕业生所在区域分配学校并通知入学,通知书到毕业生所在小学领取。

(2)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8月20至8月25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前文规定的入学条件,带齐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基教股登记,资格审查结束后,再按其所在区域分配学校并通知入学,通知书到市教育局基教股领取。

(3)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不符合前文所述入学条件的,回原籍就读初中。

(4)城区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为8月28日,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日至8月31日。

3.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以下情形由市教育局基教股根据政策规定、招生进展、学位余缺情况协调到其他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和信息审核确认的;

(2)已明确就读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

严格学生学籍异动管理

凡不在城区义教学段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必须符合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条件(转入条件与前文中的招生条件相同),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和转出学校盖章的国网学籍信息表(市内城区外的转学生必须由转出学校的中心学校盖章同意转出),到市教育局基教股提交书面申请并承诺遵守相关转入规定,接受专班资格审查后,再按其所在区域分配学校、通知入学。接受登记申请的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为8月28日。城区义教阶段学校间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互转。

招生咨询电话:0716—2209980

监督举报电话:0716—2211689

来 源:洪湖市教育局

编 辑:蔡芳华

编 审:吴 琪 陈筱茜

监 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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