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广告这种东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不管你喜不喜欢,在干什么事,广告已经进化成“不想看都不行”的程度,使用者必须强制点击广告,或是等待广告播放一定的时间,才能继续使用某项服务,已经成为常态。当然,大家也清楚这是商业模式中的一环,如果没有广告商来投放广告,咱也不能享受那些看似“免费”的服务。
稍早,博士在社群中看到了一张热门梗图,一位昵称为“OrwellNGoode”的网友分享了它,而它在短短的时间内吸引了海量的观众,观看次数目前已经突破了2900万,点赞数量达到了21万!图里的内容很有意思,索尼(SONY)公司变成了一个大坝,替人类社会挡住了一股足以毁天灭地的洪流。而索尼公司对付洪流的“武器”则是一个早在2009年提交申请的专利——“US8246454B2”。
图片上面也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那就是“索尼手握一个2009年申请的专利,但是从来没有用过它”。想必有人一定很疑惑,这幅图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图片的内容和博士文首提到的广告又有什么关系呢?想回答上述的问题,首先肯定要了解这项专利到底是个啥,我在相关留言中找到了线索,并且找到了专利文件(2012年已公开),该专利名为“将电视广告转换成交互式网络视频游戏的系统”。
博士研究了一下,这项握在索尼公司手中的专利内容,简单来说就是让“广告”和“电子游戏”的概念融合在一起的互动式广告。用户可以使用PlayStation控制台以及PS Eye、Move、DualShock控制器或者麦克风等设备与新型态广告进行互动,达成某项任务后,才能够跳过广告或是加速广告播放。换句话来说,索尼试图把以往枯燥的广告变成游戏,玩家之前只能被动地看,而现在能够主动地与之交互,更加生动有趣且印象深刻!
这个想法看似有趣,而实际上可能只是开发人员的一厢情愿,我们举一个典型的互动式广告案例就清楚了。当我们在看一个电视节目的时候,突然屏幕里出现了一个大汉堡,并且提示“请喊出麦当劳结束广告”,接着你通过麦克风或者电视上的收音设备大声喊出“麦当劳”,让广告结束才能继续观赏节目。嗯,一次两次还挺新鲜,经常这么弄,你受的了吗?以前广告播放的时候,我们还能趁机上个厕所,如今还需要玩个小游戏才能继续看节目,体验是不是更差了呢?
其他的案例还有:融合了射击游戏的广告(击中目标才能跳过)、可以直接选择要不要订披萨的广告、可以让观众投票并且即时显示投票结果的广告、可以让观众自由选择播映相同长度但类型不同的广告等等。索尼可能已经知道上述专利虽然立意不错,但是实际效果一定不好,所以从来没有使用过它。博士去查了一下,网上也尚未有确凿的公开信息显示有大规模成熟的商业应用案例。
索尼手握该项专利,但是从来不用,意味着其他的厂商也没办法用。如果没有索尼的话,我们如今的互联网世界可能会充斥着各种让人厌烦的互动式广告!没错,之前那张人气梗图上的所谓“洪流”就是“转换成小游戏的互动式广告”,索尼的专利大坝让其没有在我们的网络社群中泛滥,玩家们了解过后,纷纷表示:“万幸”、“我可不喜欢冲着电视或手机大喊大叫”、“还是自然一下比较好,我可不想看电影的时候,半路还要开个赛车”等。
你觉得这种广告怎么样呢?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