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村民林地被强占案后续:当事人获得满意赔偿,撤回上诉

依白看社会 2024-05-18 10:00:41

当事人

廖xx

代理律师

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当事人廖xx系广东省阳江市某村村民,在村里合法承包山林和林地,2021年因高铁项目,强行占用当事人的承包地,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廖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姜泉律师代理案件。

姜泉律师经信息公开等方式,得知强占土地并未涉及征收项目,也没有任何人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于是协助当事人向阳江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查处非法占地,但迟迟未收到答复,后经诉讼法院判决确认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廖xx申请查处xx局非法占地的行为没有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查处非法占地一案可以点击以下链接了解详情:广东村民承包的山林地被强制占用,申请查处迟迟没结果?)

非法占地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在诉讼期间,阳江市自然资源局答辩道:

在2022年9月和10月期间,收到当事人在内的多起查处非法占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申请及投诉。经调阅国家2021年森林督查变化图斑,答辩人发现阳江市xx区xx一带存在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于是答辩人派执法人员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发现阳江市xx一带确实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情形,且所涉面积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由于xx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因此答辩人在2022年12月21日将有关材料移送阳江市公安局xx分局审查。阳江市公安局xx分局经审查后,已在2022年12月23日决定立案侦查。至此,答辩人已经依法履行职责。

提起赔偿诉讼,最终协商一致

本案中当事人从始至终没有见到征收土地公告,也没有见过任何补偿安置方案,且经过信息公开发现并不存在相应的征地审批文件及临时用地文件,那么政府部门无权强占并推平当事人的承包林地。

于是姜泉律师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要求政府部门对廖先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在上诉过程中,当地政府与廖先生协商一致,给予了合理的补偿,廖先生自愿撤回上诉,案件圆满结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4月30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予廖xx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0 阅读:0

依白看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