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车内果断拒绝发生关系,没想到被暴力殴打,最奇葩的是,检方居然不起诉男子。此事引起不小的轰动,纷纷要求检方给出合理的解释。
这两人曾是情侣关系,去年6月份分手,男方唐某某是崮山镇的干部,刘女士说,当天唐某某约自己到地下停车场见面,上了唐某某的车以后,唐某某直接提出了那个要求。刘女士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立马拒绝了。这拒绝,就像是点燃了导火索,唐某某恼羞成怒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随后刘女士报了警。
经过伤情鉴定,刘女士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轻伤害的处罚一般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能得到伤者的谅解书,就会从轻判罚,如果没有得到谅解的,可能会有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警方已经立案了,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大家都以为,这下唐某某跑不掉了,得吃官司。结果呢?检方直接不起诉了!但是检方的态度是,认为事件中唐某某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就是这个可能性,决定不起诉唐某某。感觉有点荒唐,何来的正当防卫?刘女士叙述中,明确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动过手,唐某某给刘女士一拳就属于正当防卫了吗?
刘女士当然不服,而唐某某还在正常工作中,丝毫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不公,一个弱女子,被前任暴力对待,结果施暴者还逍遥法外?这哪儿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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