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592号:2024年08月06日查,当事人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在夏庄街道银河路南成康路西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2号11号楼11号网点1_2层,法定代表人为方润超。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592号:2024年08月06日查,当事人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在夏庄街道银河路南成康路西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青岛韵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2号11号楼11号网点1_2层,法定代表人为方润超。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