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国基建报 2025-01-03 21:22:40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省审计厅对我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级,并对事务中心、地环总站、评审中心、测绘院、规划院、技术中心、海洋中心等7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至2023年底,省自然资源厅本级未及时收回1项资金的项目结余资金2917.89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已加强跟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并向各项目单位以及地市海洋主管部门发文收回结余资金2917.89万元,将持续跟踪完成整改。今后每年年底对当年验收项目进行梳理,按程序报请追回项目结余资金。

二、关于“对经营的1项资金项目预算分配不合理,提前支付项目合同款1.58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已在2024年项目合同全部增加“2025年上半年开展中期评审,中期评审不通过的,乙方将专项资金的50%按原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渠道退回,甲方或丙方视项目进展情况再予以拨付”条款防范资金风险,同时做好谋划后续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工作,合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三、关于“2023年,有9个合同在签订后即支付全部款项,涉及款项485.8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问题所涉及合同均已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后续合同签订时约定按项目或服务进度、项目成果提交情况分批支付合同款。

四、关于“2023年,向所属单位摊派培训费”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科学做好预算,精细化安排培训费用,在今年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和工会干部培训中,规范经费开支管理和按照程序报销。

五、关于“至2024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本级经管的1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涉及资金2.55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加强汇报沟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财政激励奖补方案》已由省财政厅和我厅于10月正式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稿)》已按程序报送省委省府办审核印发。里水镇项目已完成并验收。正启动印发《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关于“2023年,对经管的3项资金落实前期资金分配工作不到位,导致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资金,涉及金额6.13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修复处、海域处、地勘处等相关处室认真开展前期工作,已提前完成2025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准备,并形成专项资金初步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

七、关于“对经管的1项资金项目评审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单位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并违规支出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000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已邀请专家进行全面评估,并去函省财政厅申请追回部分专项资金398.07万元。将有违规行为的1名项目负责人王某列入海洋经济发展专项专家黑名单,督促项目单位追缴其违规领取的绩效奖金。后续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拟建立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的项目终止和终身追责机制。

八、关于“25个项目实施效果差,未如期完成项目,涉及资金1.46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认真对照问题开展整改,剔除不合规论文后的项目论文数量仍然满足合同书规定的验收考核指标要求;发文追回已验收及终止结题项目结余资金以及违规使用资金3222.25万元;第一次验收未通过的9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接下来,我厅将一方面继续严格规范项目成果管理,要求各项目单位在发表论文时不得标注多个海洋经济发展专项项目;另一方面加快完成2023年筹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项目结题验收。

九、关于“至2023年底,经管的1项资金支出率低、个别项目进展缓慢,涉及未支出资金1.12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加大督办力度和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厅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带队现场指导,我厅累计通报提醒7批次。针对指出的河源市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问题,专门发文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十、关于“2021至2023年,所属省测绘院和省技术中心违规挪用专项资金,涉及13项资金,金额1679.96万元,其中2023年664.34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测绘院已立即停止在专项资金列支食堂服务费,省技术中心已严格预算报批流程,严控资金支出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编外人员聘用经费严格按照所从事项目列支。省测绘院和省技术中心分别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人员水平,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目前,省测绘院正探索科学合理方案,指引下一步工作;省技术中心今后严格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严控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完善《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事管理规定(试行)》并做好制度执行。

十一、关于“2023年,所属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重复报销餐费0.4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该中心立行立改,4月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全部退回重复领取的餐补0.4万元,并专门组织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重温差旅费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财务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审核把关职责,杜绝再次出现该类问题。

十二、关于“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将海洋‘六大产业’管理职能下放给所属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违规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涉及金额78.8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海洋中心对已有的部分项目协助组织开展阶段进展评审、中期调研及验收会务服务等工作加强管控,并修订《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委托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增加了“应由海洋中心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对外委托技术服务”相关条款。12月起,海洋中心已独立承担我厅委托的项目日常管理职能工作。

十三、关于“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本级违规委托外包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职责,涉及金额60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各处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等政策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避免将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

十四、关于“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本级1个项目招标程序倒置,涉及资金1936.59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组织全省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基本建设流程和招投标有关内容的培训,并加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十五、关于“2023年,1项采购活动采购程序倒置,先确定采购单位后补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0.8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组织集体学习,明确采购规范,今后避免类似错误。新采购的两个项目均合法合规。

十六、关于“2022年,所属地环总站对项目安排不合理且研究不充分导致业务由无能力公司承担,涉及资金2000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地环总站已对2名中层管理人员实施谈话提醒,并组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目前已形成避免经验较少的单位通过组成联合体中标的招标文件初稿,正咨询专业的指导意见;购买的应急观测设备已于9月25日布放第一批,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应急观测设备布放使用,发挥设备效能。

十七、关于“2019至2023年,所属省地环总站5个项目设置投标条件不合规,违规将业务委托给给无资质公司承担,涉及合同金额362.6万元,其中2023年66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地环总站立行立改,已对2名中层管理人员实施谈话提醒,并多次组织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科学制定并细化今后招标项目预算,明确水(土)监测工作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项目工作管理的通知》,强化长效约束,堵塞漏洞,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十八、关于“至2024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本级未完成机构改革时的资产划转工作,涉及房产和土地36.79万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加强与有关省直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资产划转准备,目前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做好资产盘点和资料移交准备。

十九、关于“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报备,出租收支账外循环涉及面积1845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该资产问题涉及历史纠纷,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厅抓紧跟合作方汕建公司沟通协商,并跟省机关事务局和省财政厅沟通报告相关情况,下步拟通过司法诉讼推进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提出关于加强对经管资金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的审计建议,我厅提出3点工作贯彻落实意见: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厅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按项逐条推进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促进标本兼治。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专门组织开展厅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培训,邀请专家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专题辅导,全面整改审计问题,该追回资金的要及时追回,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针对立行立改类问题做到边审边改,尽快整改到位。针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完善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步骤,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系统整改。坚持将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或专项治理以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财政激励奖补方案》《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项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回落,不留“后遗症”。

(信息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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