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远命案引争议:正当防卫界限何在?邻居自卫反击免刑责,家属质疑防卫过当"
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命案。谢某与邻居间因冲突升级,谢某持折叠刀闯入邻居家中,刺伤两人后,不幸遭遇邻居三人自卫反击,最终因被锐器(疑似菜刀)多次砍击,导致创伤性休克身亡。尸检报告详细揭示了这一悲剧的惨烈程度。
面对此事件,当地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并发布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因此不予刑事立案。然而,这一决定引发了谢某家属及其代理律师的强烈质疑。他们认为,虽然冲突由谢某挑起,但在邻居三人已占据优势并压制住谢某的情况下,继续砍击数十刀显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对此,邻居骆某则坚称,面对持刀闯入家中、威胁全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他们的反击是出于保护自身及家人的本能反应,若不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此案的焦点在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划分。法律专家指出,判定防卫行为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仅凭事后冷静的分析与判断,而应充分考虑当时现场的紧迫性、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及防卫手段与侵害行为的相当性等因素。这一复杂而微妙的平衡,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公正与智慧,也牵动着公众对于正义与安全的深切关注。
不管因为任何起因,对于入室行凶的暴 徒进行反击,无论造成任何后果都应视为正当防卫,即俗称的无限防卫;否则,法律维护的正义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拿刀来的怎么防卫都不过分;否则他只要有口气就会给人致命伤害
首先持刀入室,且刺伤三个人,这个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其次在自己家中面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一切手段皆认定为正当防卫,记住入室犯罪在我们国家是重罪,是从重处理,顶格判刑的[得瑟]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也好,还是防卫过当也好不应该要通过法院审理认定判决么?这公安局就直接不立案?
入室行凶了哇,死了白死[呲牙笑]
应该让他转身好方便砍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