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环罚字〔2024〕05143号:2024年8月1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烟台东九路87号的青岛明航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五金件电泳表面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电泳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电泳五金件表面处理项目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对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进行检测,涉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对青岛明航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青岛明航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烟台东九路87号,法定代表人为徐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