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
陕西省文物局、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陕西省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
511日,陕西省文物局、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全省公费定向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由西安文理学院试行招生,招生计划57人,招生专业为考古和博物馆学(文物全科)。定向招生分配的区域包括全省10个市、32个县(市、区)。在校期间,文物全科人才将享受到免除学费、住宿费、实习费等优惠政策,这极大地减轻了学生的生活压力。希望热爱文物保护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定向的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省公费定向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由西安文理学院试行招生,招生计划57人,招生专业为考古和博物馆学(文物全科)。定向招生分配的区域包括全省10个市、32个县(市、区)。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西安文理学院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该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文物保护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定向的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培养的考生须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录取
公费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通过高考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签订协议
(一)公费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入学前需与西安文理学院和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级文物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其在校学习期间,由省财政承担其学费、住宿费和实习费。
(二)公费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毕业后要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就业,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履约管理办法,按《陕西省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陕文物发〔2024] 32号)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陕西省公费定向培养
文物全科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