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户老人埋下“宝藏”,三男子探测挖出109枚银元倒卖,终获刑

点点娱视 2024-10-27 21:41:00

镇巴县:绝户老人埋银元成传闻,两男子寻宝心切,带路探测挖宝,最终因盗窃罪获刑

事件回顾:村中传言老人遗留银元,两男子动心探测挖掘

2021年3月,陕西省镇巴县火焰溪村,村民间一直流传着一则传闻:已去世的徐方林老人,生前在自家房屋前埋下了一罐银元。因老人去世后无子嗣继承,老房已成为荒地,而“银元宝藏”的传言却从未消散。

吕某和李某某因买卖古钱币相识,在一次交流中李某某提到这则传闻,二人立即萌生了挖掘的念头。由于对当地不熟悉,他们联系村民苟某某帮忙带路,许诺事成之后支付报酬。

过程:使用金属探测仪,20分钟挖出一罐银元

2021年3月14日,吕某从外地赶来与李某某汇合,随后三人一同前往老人旧居所在的徐家坪荒地。三人初次使用金属探测仪并未探测到银元,但在附近古坟中意外发现了几枚铜钱。翌日,吕某带上金属探测仪再次回到徐家坪,在得知徐家坪地形和房屋朝向后开始探测。很快,探测仪发出警报,三人合力在地表约30厘米处挖出一个锡壶,壶内藏有109枚银元。

在完成“挖宝”后,吕某与李某某立即进行了分赃:吕某获得了55枚银元,李某某得到54枚和锡壶,并一同支付了苟某某4000元报酬。

倒卖:银元分批售出,成交价超十万元

两人将银元分批卖出,以获取更多利润。3月16日,吕某返回陕西城固县,联系其表亲夏某协助卖出。夏某以61000元的价格将55枚银元出售给一位宁夏买家席某。席某发现银元品相良好,主动询问是否还有货源。于是,夏某再次找到李某某,以900元每枚的价格购买了其余44枚银元,并以49000元的价格卖给席某。最终,三人通过倒卖银元共获利超过十万元。

落网:警方介入扣押赃物,三人最终获刑

这一行动最终被村民举报。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从李某某及买家席某处扣押了94枚银元、3枚铜钱及1个锡壶。经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批扣押的银元总价值超过13万元。

镇巴县法院查明,吕某、李某某、苟某某以“寻宝”名义私自盗挖他人土地,并倒卖获利,构成盗窃罪。2024年4月,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吕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8000元

• 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6000元

• 苟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000元

法理依据:私人挖掘“传闻宝藏”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定,被告人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埋藏物品,意图私自占有,已构成盗窃。尽管老人徐方林已“绝户”多年,但其遗留财物应视为集体或国家财产。

此次案件提醒公众,即使在荒地或“绝户”地挖掘出传闻财物,未经法律允许擅自处置,将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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