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在屯溪成立。7月3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将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迁驻芜湖市。7月12日,正式迁驻芜湖市。
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皖南、皖北两行署在合肥市合署办公,酝酿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
1952年8月25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恢复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成立,合肥成为安徽的新省会。
书记:谢富治(1909—1972)(任期:1949—1949)
主任:魏 明(1908—1982)(任期:1949—1952)
1949年5月,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在屯溪成立。7月3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将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迁驻芜湖市。7月12日,正式迁驻芜湖市。
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皖南、皖北两行署在合肥市合署办公,酝酿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
1952年8月25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恢复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成立,合肥成为安徽的新省会。
书记:谢富治(1909—1972)(任期:1949—1949)
主任:魏 明(1908—1982)(任期:1949—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