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正在召开,今年两会除了医疗、教育、养老等热门领域被热议外,像食品安全监督、规范劳务派遣、降低税收等问题也被广大群众热议了起来,如果这些合理的提案被采纳,老百姓们就有福了。
除此之外,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迎来了最新消息,大家都知道,我国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死刑”,如果没有死刑,或许有许多人在犯罪时就会肆无忌惮,毫无后顾之忧,但有了死刑,即便有些人内心有犯罪想法,也会惧怕这个处罚,最终放弃犯罪,可以说,死刑是目前我国不可缺少的一种处罚。
而就在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做报告中,也是对死刑的判罚有了重点解释,报告中指出:“对残骸老幼妇孺、滥杀无辜报复社会,因琐事制作‘灭门惨案’等罪行极其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报告完毕之后,许多网友就纷纷想起“温州平阳1.19杀人案”,杨某迅因宅基地补偿等私人恩怨,持刀杀害6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事情发生后,许多人认为杨某迅也是“苦命人”,认为他不应该判处死刑。
但杨某迅犯的罪和报告中的所谓“因琐事制作灭门惨案”是一样的情况,所以杨某迅已经挑战了法律和伦理底线,要依法坚决判处死刑。
而就在前一阵发生的东莞讨薪杀人案想必大家也知道,讨薪人殷某为了3600块钱工资,多次找到相关负责人,但都被推脱,所以最后他持刀将三人杀害。
好多人同情他的遭遇,讲感情的话,确实值得同情,殷某确实不容易,但他真不应该为了3600块钱去做违法犯罪的事,而且是死罪的事,所以,即便他值得同情,最后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高法对死刑重申的报告,出发点确实是好,但在网友们中,却又不同的声音传来,其中最大的声音就是,贪官的死刑标准是什么?随着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近些年有众多小官巨贪、大官大贪的贪官被抓了起来,他们贪污的金额小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上亿,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他真的是小官巨贪。
受贿高达3亿元,光房产就58套,据他自己交代,因为房子太多,自己的房子在哪他都不知道,而这样的巨贪,最后也不过是死缓,并没有立即执行死刑。
还有前一阵被查出的余姚教育局局长王胜战,早晨办公室醒酒,中午外出会亲人,晚上KTV潇洒,自己贪腐还不满足,竟伙同下属合伙贪污,据知情人介绍,他一个小小教育局局长,竟贪腐高达上亿。
还有前一阵被抓起来的中足协主席陈戌源,表面朴实无华,背地贪腐金额却高达30多亿,就连他下属的教练于铁贪腐都达到了2.7亿。
记得几年前,菏泽市市委书记赵润田就曾经提议,“对贪腐超过50万的贪官判处死刑”,这样就可以从源头遏制贪腐行为的出现。
如果当时真采纳这个建议,以上这些贪官或许都该被判处死刑,但毕竟是建议,最后没有被采纳。
记得这个建议被提出后,许多人还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超过50万就被判死刑,可能会起到反作用,比如有些人会躺平,会懒政,不会在积极工作,毕竟他们是“铁饭碗”,即便工作不力,也会保留公职。
其实个人认为,一个贪官表面上是贪腐50万,但背后涉及的利益链或许很庞大,就像前两年,有一个地方交通局局长,因为贪腐80万,最终导致正在修建的一个路桥发生坍塌,后来经过统计,除了事故造成3人死亡外,还直接导致国家经济损失3000多万。
还有最近比较热议的“太子奶”事件,几个公职人员不想着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竟趁火打劫的侵吞商人的私有财产,最终造成上百亿资产流失,几千员工失去工作,如果没有这几个人从中作梗,或许太子奶会发展很好,并且每年都会为国家纳许多税收。
他们的贪腐行为无形中不仅造成国家资产流失,同时还伤害了许多无辜的人,有些人为此还倾家荡产,有些人甚至为此付出生命,这样的行为有时真比杀人放火还要严重。
所以,对于赵润田的这个提议,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同意的,国家反腐已经刻不容缓,想要社会进步,百姓安心,一定要将这些贪腐之人清除,否则很容易导致公信力下降。
同时也是建议相关法律要跟上,就像网友们关心的贪官惩罚制度,如果不痛不痒的关几年,没有实质性处罚,或许有些人还不会收敛,所以不妨参考赵润田的建议,贪腐多少钱之上,就要实行最严厉的惩罚,无期、死缓、死刑都是可以考虑的。
大家认为呢?
啥情况?死刑是针对平民的??
宽以待己,严以律人
贪官就是该杀!
强烈建议贪污受贿纳入死刑,一百万就可以枪毙。
死刑只为平民而设
人被逼到了绝路,他就不想活了,还怕你死刑,为什么不从跟本上处理事情,减少悲局的发生,可悲、可叹…
主要是不怕死刑了才可怕
废除无期徒刑! 多少罪判多少年,可以叠加到数百上千年!
法律面前还有重点非重点!
有钱你就死不了
为平民量身而定
不死的原因应该是:曾经都是有头有脸的,要是判他们死刑,就不体面了,可能还得说,留着还能教育后人云云
死刑只针对平民?
死也是值得了,1:6获胜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贩卖人口,器官的怎么说
贪50万死刑,通过了吗?
财产必须有抄家抄族,不信他贪了都自己一个人吃喝拉洒!!
贪向越南学习,
你太善良了也太实在了!人家这是在给自己留退路。
一个人的世界崩塌 价值观崩塌 死刑啥刑都束缚不了他的行为 死刑束缚的最多是跟利益有关的的犯罪
那些想一心废除死刑的人是什么心态啊
造成琐事犯罪的人呢?这些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侩子手。这么多的案子,那个被判过?应该同罪论处。
王子犯法与平民不同?
别人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怎么杀。
无期徒刑改为终身监禁比较适合,不得假释减刑。
足协那帮人不是在挑战底线?
支持对陈茂源和李铁判处死刑。
通过的可能性为零
反思当事人为什么这样做?
谁会跟自己过不去呢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打击犯罪从平民犯法必须严惩开始!”
不畏死何以惧法?
不畏死奈何?
天道好轮回,苍天应有眼
惊不惊喜
加起来都要造航母了
对那些罪大恶极之徒必须处依极刑。这是现实社会发展必需。任何人都不可犯!!
未经他人难,勿劝他人善
等待别人说道,不如自力更生。
贪官必须要杀!不杀就不是真心反腐!
霸占房产侵吞血汗钱投告无门是琐事?
想到会死刑可能会破罐子破摔,凡事都有利有弊,化解矛盾才是关键。
让老实人走到那一步就是抱着死的准备了,还怕你死刑?
平民被逼到杀人 自身本就不想活了 还怕死刑
收钱让你当的观,怎么
贪官应该死刑,老百姓杀人有隐情的应该最高死缓
脱离群众,造成民愤的,一律处死。
巨贪更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要把“因琐事”圈起来!这个要考的!!!
给彩礼的时候小心点,要做好被骗的准备。钱给多了,一怒之下杀了女方满门。同时也害了自己。 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底线。现在好多人道德观念丧失。结婚在一起容易发生极端事件。
如果贪官不死,以后别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核心价值观这四个字抹去平等,公正四个字,改为强权、无理。
取消死刑,富人乐了,没有什么比用钱解决更方便,恶人乐了,谁惹我或者我看着不爽就特么弄死你,穷人苦了,被人欺负还要忍受别人逍遥,特么不弄死你我特么活不下去啊!
琐事?琐事的定义是什么?
五百万以上枪毙也行啊。
这个提议好!
支持!
重点依然在平民犯法,重点圈起来可能会考
什么叫做“因琐事制造灭门惨案”??大家对“琐事”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好吗?就像10万块钱,对大部分人来说,就是天文数字,对有些人来说,是九牛一毛的!
你觉得是琐事,可人家死的都不怕,,感觉无罪欺负人的事会不会少些了,人人敢拼命也许更和谐
不光要枪毙还要像秦桧一样塑跪像,让其后代记住。
应该财产申报
邢不上大夫
对于重大贪腐人员首犯、重大交通肇事者也应该死刑,从犯身上刻字
贪污受贿怎么不判死刑
贪污罪呢
下辈子不要做贫民百姓了。
要是够千万的就死刑,那样也行
杀一儆百,扼制犯罪率!看谁还敢乱杀人。
无辜被关了两年,也是琐事吗?那什么是大事
报告中指出:“对残骸老幼妇孺、滥杀无辜报复社会,因琐事制作‘灭门惨案’等罪行极其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那么恶意欠薪 导致他人家庭破碎是不是该判凌迟????
琐事灭门不是因为被逼太甚吗?普通人为什么会杀人?
企业为什么没人赶躺平?很简单的道理
只要是欠薪,警察出动去抓老板,不就行了吗?
针对贪腐官员,应该是公开处决,也可施以锤刑!
对法律失望绝望
贪污50万,判死刑,立即执行。
一会重,一会轻,非常没有严肃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错了吗?
贪腐的危害不亚于毒品。所以为什么针对贩毒的法律极严,而针对贪腐较松?
如果是贪公款,确实该杀。如果受贿,建议免责。但对行贿人处以重刑!因为真正破坏规矩的是行贿人!
支持严惩贪腐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杀鸡儆猴
建议贪污受贿1年社会平均工资,判1年,与贪官年龄相加,满100岁就不坐牢了,直接死刑
古时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冲草严厉吧,还是有人贪,怎么去理解?这是人性,骨子里的改不了,应重点注意贪资不外流,这才是办法
行不上大夫!能够判死刑的贪污款需达到多少?是国民收入提高了,所以能够判死刑的贪污额也增大了!
巨贪…
受欺凌的都是弱势一方,法不可饶恕,但人情可同情!
“琐事”如何界定呢?
贪污金额超过多少的也要枪毙才对
行贿受贿必须开除公职,制定行贿受贿最低标准一千元起,贪官最低标准十万起步无期徒刑,必须最高一百万执行死刑,
楊某迅就是精神病,判什么死刑?
这个时候废死派的专家们就不做声了
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贪就是贪了,没有多少之分!从伸手那一刻,从思想上这个人已经不能做这个位置了。
呸呸呸呸呸呸
贪污5000千万以上的必须枪毙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