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出轨18岁女孩,妻子得知后斥责女孩,女孩却跳楼自杀了

说人说事说天下 2023-07-20 10:46:09

广东东莞,一男子出轨18岁女孩。

男子的妻子知道后,劝说女孩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劝她善良,但女孩不以为然。

男子的妻子实在忍受不了了,就带着自己的公公婆婆前往女孩的住处。

但没想到,女孩当晚就从八楼跳楼自杀了。

事后,女孩的父母就向男子的妻子索赔109万。

那么,这件事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案件》,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

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案件中的男子名叫李某(化名),在别人的介绍下,李某认识了一个女子顾某(化名),顾某要比李某大6岁。

一开始,李某想着女大三抱金砖,而自己这又属于抱两块金砖了。

因此,李某被顾某的成熟深深吸引,两人认识没多久就登记结婚了。

结婚后不久,顾某就为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由于李某父母有点重男轻女,这个孙子的到来,两人也是非常高兴。

儿子出生不久,李某就外出打工了,而顾某就和公公婆婆留在家里照顾孩子。

由于两人相隔千里,每天就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慢慢的让两人的感情就变淡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只有18岁的陈某(化名)出现在了李某的面前。

陈某青春靓丽、少女气息十足,但她父母从小离异,她一直跟随着母亲长大,认识李某后,让她感觉自己找到了依靠,两人仅仅认识1个月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一起后,李某对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开始不闻不问,从原来的天天打视频,到后来的隔三差五打一次电话,而很多时候,顾某主动联系李某,李某总是不耐烦地说自己很忙,想快点挂掉视频。

久而久之,顾某对李某的异常产生了怀疑。

顾某也多次询问李某,他在外面是不是有其他女人,而李某打死也不承认,反而怪罪顾某一天在家闲的没事,老是乱猜。

就这样,李某在婚外情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和陈某直接租了一个房子,两人过上了同居的生活。

年底的时候,李某回了老家过年。

但顾某并没有当面询问李某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天,李某去洗澡的时候,顾某趁机翻看了李某的手机,拿到了陈某的联系方式。

顾某为了孩子和家庭,她还是想尽力挽回李某,她认为,肯定是陈某故意缠着李某,只要让她和李某断了联系,李某应该就会迷途知返,回归家庭。

于是,顾某背着李某,拨打了陈某的电话,然后和陈某说道:

你以后不要再和李某联系了,他是有家室的人你不知道吗?做人要行得正,坐得端,不要做这些违背道德的事。

而电话那边的陈某说道:

我知道他有家室啊,但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

顾某见陈某油盐不进,于是就劝她善良,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

很快,年就过完了,顾某为了不让李某去陈某那里,就通过亲戚帮忙,给李某重新介绍了一个外地工作。

李某本来不想去,但顾某却说:

你要再去那里工作的话,我就将孩子丢给你的爸妈,然后和你一起去。

李某无奈,只好先答应去其他地方上班。

但李某没多久就又跑回陈某那里去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顾某知道了,顾某没办法,只好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公公婆婆。

公公婆婆勃然大怒,和顾某商量之后,带着孩子,4人当天就坐上了去李某那里的车。

几经周折后,终于找到了李某的住处。

但此时李某并没有在家,房间里只有陈某一个人。

顾某的婆婆就和陈某说道:

请你主动远离我儿子,要是你不听劝,我们只好将这件事告诉你的父母朋友,到时候看你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说完,一行人就离开了。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

当晚,陈某就从出租屋8楼,直接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当陈某的父母接到电话通知时,根本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了解到情况后,陈某的父母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认为陈某的死与顾某有很大的关系,于是,直接将顾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费109万。

法庭上:

陈某的父母表示:事发当晚,顾某带着家人冲进了陈某的住处,然后肯定说了一些辱骂、不堪入耳的话,由于陈某刚刚年满18周岁,精神和心理尚且不够成熟,顾某这样不依不饶,导致陈某面对重重压力,最后不堪忍受才会选择轻生。

顾某表示:陈某违背道德伦理,与自己丈夫李某发生婚外情,她破坏别人的家庭,理应受到道德谴责和世人唾弃,并且自己多次好言相劝,但陈某没有丝毫悔改,不以为然,对于她选择跳楼,肯定是她自己觉得已经没脸见人了,实属咎由自取。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首先,陈某已经年满18岁,并且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她需要对自身安全负责。

另外,顾某得知自己丈夫出轨,带着家属进行对质,即便对质过程中有激动言语,也属于人之常情,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死和顾某没有关系,故驳回了陈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写在最后:

“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话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对于这件事,也有不少网友评论道:

“法院判决合情合理,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有判别能力了,不应该一错再错!”

“18岁年纪容易被男人欺骗,这对婆媳把罪责都压在一个少女头上,怎么不怪自己儿子老公,女孩也是受害者,应该赔!”

“判决公正,要是偏了小三,这社会风气会更坏!“

“被告应该是男方,被告方选错了决定败诉,男方是一个有家庭的人,却和十八岁少女同居,是悲剧之源!”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 End —

0 阅读:0

说人说事说天下

简介:一个不会写作还要养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