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学区房争夺战:婚姻里的财产危机与人性考验

十点说法 2025-04-04 20:19:58

婚姻里的财产安全,需要时刻警惕,因为它就像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

在我参与的众多离婚案中,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婚内财产纠纷案。

我希望通过这篇案件手记,用我的陈述和记载,让更多朋友意识到婚姻中的财产安全问题,也希望能为这些受到伤害的男男女女提供一些帮助。

深圳的冬天虽然短暂,可总有那么几天会湿冷袭人,让人不舒服到骨头缝里。2024年1月12日这天,寒意格外刺骨,仿佛要将这座城市的温暖全部驱逐。凌晨2点,万籁俱寂,只有手机在床头柜上执着地震动,迷迷糊糊地摸过来看,是我们的当事人林静宜女士。

“您好,我是老张。”

“张部长,已经确定。我亲眼看到了,他抱着一个孩子和那个女人进电梯……”林静宜的声音,像是裹着深圳冬夜的湿冷雾气,绝望又悲凉。

“哪个孩子?”

她回答:“不是我家的孩子!”她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那套我们看了三年的学区房,房主却成了那个女人的名字!”

当事人的梦醒了,我也睡不着了。她的控诉在我心中搅起一股阴霾,我拖过笔记本电脑,屏幕上跳动的数据泛着冷光,昨天晚上刘律师调取出来的银行流水出现在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像一张密织的网,把当事人的生活和我的思绪紧紧缠绕。

从 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几十笔转账记录,像一条条隐匿在暗处的毒蛇,精准避开了5万以上的大额监管红线。单笔最高49999元,总额二百多万。反洗钱法及央行相关规定实施后,这种“化整为零”的操作,成了不少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惯用伎俩,没想到,如今就发生在林静宜身上。

林静宜的丈夫是陆志远,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同窗四年,结婚七年,至今已相伴走过人生十一年。

现在,双方已形同陌路,离婚难以避免,剩下的唯有财产的争夺。

一周之前,林静宜开车过来,委托我们处理她的案件,她说,发现丈夫外面有人,想离婚。

涉及婚姻家事的案子,循例我们要先调解、劝和。

我对她说,出轨也不一定非要离婚,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诱惑太多。

她说,不只是出轨,外面还生了孩子。

这严重了……我心里想,但我还是得循例走完调解环节。

我说,私生子的问题,也并非个死局,只要他心里还有你和孩子,还想着这个家,你们仍然有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

她哭了,说:“他心里可能还有我们吗?没给家用几年了,连孩子都花不到他的钱,问他钱哪里去了,就说做生意亏掉了……”

其实从那个时候我就猜到,这案子大概率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私下搬走的,只会多不会少。

毕业季就是分手季,众多的大学校园恋情,无论当初是海誓山盟还是忠贞不二,最终都是一拍两散,可林静宜和陆志远这一对老同学,却甜甜蜜蜜地走进婚姻,毕业后一同奔赴深圳打拼。

那些年,两口子挤在阴暗潮湿、狭窄不堪的城中村握手楼,站在楼底仰头,只有一线天可看。房租省,饭钱也要省,每天自己做饭,周末也不敢出去娱乐。林静宜回忆起那些日子泪流满面:“那时候虽然穷,但是很幸福,我们一起憧憬着未来,想着等攒够了钱,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最好是学区房,给孩子一个舒适的,美好的童年。”

为了在深圳扎根,他们付出了无数艰辛。林静宜为了多挣些钱,经常加班到深夜,回家还要照顾孩子和做家务。而她的丈夫陆志远,曾经也是那么的阳光上进,心思就如少年一样的单纯。

林静宜说,当初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

后来,这一切全变了。

林静宜在得知丈夫的婚外情真相后,内心充满了痛苦和绝望。她曾经以为自己和陆志远是彼此的依靠,却没想到他会在背后捅她一刀。她感到自己的一切努力都付诸东流,曾经的幸福瞬间变成了泡影。

但她不能放弃,因为还有个女儿,女儿的幸福绝对不允许被夺走。

她原来以为,家里没有足够的钱,所以买不起那套学区房,最终女儿没能进入心仪许久的幼儿园。万万没想到,其实那套学区房早就到手了,只不过落到了另外一个女人手里。

最终,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和女儿争取一个公正的结果。

半夜被吵醒后,就睡了两个小时,早上,林静宜坐地铁过来了,在会客室,我和刘律师接待了她。

“给孩子报补习班时他说没钱,转身却给那个女人买了学区房……”林静宜咬牙切齿,指甲划过我电脑屏幕上的转账日期,你们看看,“这些备注都是‘材料费’‘设备款’,我们家成了他的工厂流水线。”

“材料费……设备款?”刘律师笑起来,“这是要搞芯片工程吗?”

我看了刘律师一眼,提醒他注意开玩笑的分寸,体察下当事人现在的心情。

我一边安抚林静宜,一边迅速在脑海里梳理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婚内单方赠予第三者财产,无疑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严重侵害;小额多次转账的“蚂蚁搬家”式操作,看似零碎,实则暗藏玄机,必须从整体上认定其是否为恶意转移财产;而那套已登记在第三者名下的学区房,其所有权归属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又该如何界定?

我在电脑上快速翻阅整理证据材料,同时插入物证分析:仔细比对银行流水与购房时间轴,惊人地发现,最后一笔转账次日,便签订了购房合同。这绝非巧合,背后定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

送走林静宜,望着外面的绵绵的冬雨,我心里清楚,一场新的战役打响了。

我和刘律师很快制定出详细的诉讼方案。

先起诉赠与合同纠纷,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处分。

通过诉讼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让第三者返还财产,解决财产问题后,再起诉离婚。

这样可以更清晰地划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在离婚诉讼中因财产问题产生过多争议。

当事人林静宜对此没有异议。

在南山区的某处咖啡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桌面上,光影斑驳,本应是一幅温馨的画面,可林静宜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暖意,只有无尽的哀伤与愤怒。她将一叠纸质材料推到我面前,手微微颤抖着,“这是从他旧手机里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们给孩子起名‘安安’——那本该是我第一个孩子的名字。”

六年前,林静宜第一次怀孕,当时不知什么情况,他们周围熟人的胎儿各种问题,有早产的,有检测出先天不良的……他们为此也提心吊胆,承受了很大的备孕压力,双方约定孩子只要能平安落地,无论男女都叫安安。

但后来,安安没能平安落地,林静宜流产了。

再后来,他们第二个孩子终于顺利生产了,是个女孩,但夫妻两个谁都没有再提及“安安”,而是给孩子起了另外的名字,叫“全全”。

带着女儿出院之前,医生很严肃地告知林静宜,鉴于身体特殊状况,她今后不再适合生育。

从那时候起,夫妻之间的关系微妙地起了变化。

陆志远是个对原生家庭极为忠诚的男人。

公公婆婆一直希望他们能生一个男孩,但林静宜已无法为婆家实现这个愿望。

翻看着那些微信聊天记录,陆志远和第三者苏婉宁字里行间的亲昵随处可见,我知道这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利刃,在林静宜的心上划下一道道伤口。但对我们来说,要想打赢这场官司,仅有这些聊天记录远远不够,关键在于锁定这 47 笔转账背后的资金关联性。

我们从三个方面展开调查。首先是时间锚点:2022年6月3日,陆志远转账 49999元给第三者,备注 “端午奖金”。而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当日陆志远的座驾出现在惠州市双月湾附近某医院。

刘律师摇摇头,表示很困惑,“这所谓的 “端午奖金”,是奖励的什么呢?”

我告诉他:“是生育奖。”

“为什么?”刘律师又问。

我告诉他,陆志远私生子的生日是6月2日。

接着是路径还原:我们经过大量的数据筛查和分析,发现第三者汇总了收到的陆志远的钱,曾经使用某平台的钱钱通累计购买103万理财,后来这笔理财全部转出……而这笔钱,恰好匹配上学区房的首付款金额。

每一个细节,每一条线索,都在逐渐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碰壁,又不断重新寻找突破口。部分交易记录被刻意隐藏,我们通过联系平台客服,经过繁琐的合法手续和多次沟通,才获取到完整的交易明细。每一次的调查进展,都像是在黑暗中摸索到了一丝曙光,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一步。

最后是行为印证:根据调查,从2023年8月份开始,第三者苏婉宁带着一个男孩,在学区房小区开始居住生活,而陆志远每周来看望这对母子一次到两次。

把调查结果告知的那一刻,林静宜的泪水夺眶而出,多年的期待和努力,瞬间化为泡影。“我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学校,省吃俭用,四处看房,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结果。”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自己研发的追溯系统将几十笔分散的转账,还原成了一条完整的资金链。系统算法显示资金流转路径呈现出 “陆志远公司账户→壳公司→亲属账户→第三者”的四层洗白结构,每一层都像是精心设计的迷宫,试图掩盖他转移财产的罪行。

后续我们深入调查每个账户的交易往来,发现壳公司的注册地址竟是一个虚假地址,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才找到了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林静宜看着这些零碎的转账记录,一脸疑惑地问我:“张部长,这些零碎转账真能算证据?”

我告诉她:蚂蚁搬家也是搬家,我们要证明的是这些工蚁最终筑成了别人的巢穴。每一笔转账,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们反击的武器。就像拼图一样,每一块看似不起眼,但拼凑起来就是完整的真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转移财产通常是指一方在明知存在债务或可能损害配偶财产权的情况下,故意通过隐蔽的方式转移财产。陆志远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将财产分多次转移给第三者,这种行为符合恶意转移财产的特征,因为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对林静宜的财产责任。

林静宜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但我们都知道,更大的挑战还在后面。每一个新的发现,都只是这场漫长战役中的一个小胜利,我们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完善我们的证据链,才能在法庭上赢得胜利。

本案以赠予合同纠纷为案由正式起诉,我们把陆志远和第三者苏婉宁全送上了被告席。

我方认为,被告一苏婉宁在明知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接受具有特定含义的财物给付,该行为既违反公序良俗,又构成不当得利……涉案房产及增值部分(如果有)应全额返还原告林静宜。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告二陆志远未经林静宜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严重侵害。

但庭审当日,陆志远委托的律师在被告席上,却一脸自信地抛出“借款说”:“我的当事人经营美容院急需资金周转,这些转账是有借据的合法借贷!”

然后,他竟然还真的当庭掏出了《借款合同》。

刘律师冷冰冰地看着对方律师,关于这种弄虚作假的伎俩,我们实在见得太多了。

在我方证据足以压倒对方证据的前提下,法庭上没啥好争论,我们庭下精心准备的三组证据链,就是为了这一刻的沉默。

刘律师开始当庭补充证据。

第一组是微信聊天记录,“这是本月的家用,给安安买奶粉”,时间是 2022年 8 月 17日。类似这样的涉及转账的聊天记录,有上百次之多。这怎么可能是借款?哪有把自己的钱借给孩子买奶粉的父亲?

第二组是学区房装修合同,签约人系陆志远表弟王某。我们通过相关市场档案与亲属关系公证进行联动验证,证明这是一起关联交易,学区房的购买和装修陆志远全程参与,并且陆志远找自己的表弟全权负责了学区房的装修,这进一步坐实了陆志远转移财产的事实。

对方律师撑不住了,一脸无法掩饰的尴尬。

第三组是复杂的陆志远给苏婉宁各路转账,汇总到苏婉宁的230万理财,后续全部转出,然后成为学区房的首付款……

综合分析:对方律师提出的“借款说”看似合理,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首先,这些转账的备注内容多为‘材料费’‘设备款’等,与正常的借款备注不符。其次,从转账的时间和金额来看,与陆志远的收入和家庭支出情况严重不符,无法合理解释这些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最后,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这些资金最终被用于购买学区房,而不是用于所谓的“美容院经营”。因此,“借款说”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对方律师的“借款说”不攻自破。

法官要求对方律师不要再浪费法庭时间,尽快对我们提交的三组证据进行质证,对方律师擦了擦汗,想说话却久久没能说出来。

其实对方律师心里很清楚,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连续47笔、累计230万元的异常转账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的事实。

法庭上的局势逐渐向我们倾斜,我们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对方律师说,我们庭上搞证据突袭,他需要质证的时间。法庭表示同意,择日二次开庭。

庭审后,我组织了一场调解。

既然对方败局已定,给他们一个面子,本着林静宜的最大利益原则,只要他们现在把林静宜的财产全部还回来,将学区房过户到林静宜名下,这个案子我们就庭下和解,撤诉,也让法官们省省心。

为了避免见面撕扯,这次调解我们没有安排林静宜和陆志远参加,我让刘律师单独约了对方律师。

调解安排在一个茶室,几杯清茶,寒暄客套几分钟,双方步入正题。

但是,对方律师貌似误解了我的意思,他好像以为我们是来谈判的,但是,他们哪有谈判筹码?

对方律师说:“张部长,的确按照法律规定,这学区房应该有林静宜的一半,可事实上,林静宜确实一没有出力二没有出钱,这购房款的每一块钱都是陆志远自己的血汗钱。”

我说,林静宜操持这个家是需要付出的,且是单方面付出,因为连续四年来,陆志远一分钱没给她打过,养他女儿的钱,都是林静宜和林静宜父母出的。

对方律师有些尴尬:“是,我们肯定林静宜的付出,所以林静宜自己的收入,我们也不打算分,同样的,各花各的钱,陆志远这边的钱林静宜也不要分了,这个学区房也不要追究了,他们夫妻感情五年前就破裂了,各花各的钱,和平分手不是很好吗?”

“学区房不追究了?”刘律师笑了:“凭什么?好几百万的学区房,换了你,你说不要就不要?”

“张部长、刘律师。”对方律师说,“我知道我前面说的这些比较过分,但我也只是传达陆先生的意思,那个男孩确实是他亲生的,虽然是私生的,但是生父必须给私生子支付抚养费,这是合法的。至于这男孩的生母,苏婉宁又没有工作,身体也不好,照顾这男孩太费力,陆先生的意思……这套房产就抵作这男孩的抚养费了。”

刘律师很生气:“他和林静宜生的女儿,是不是他亲生的?他应不应该支付抚养费?”

“当然当然,”对方律师说,“可是不是要讲究平等,毕竟这第二个孩子,有些特殊……”

“啥特殊?”刘律师冷笑着问,“第二个是私生子,就特殊吗?”

“不。”我对刘律师说,“第二个是男孩,他们说得特殊,是特殊在这里。”

“哈哈哈……”刘律师笑道,“男孩就要住学区房,女孩就得去城中村租房?你们是不是疯了?深圳竟然有你们这种陈腐观念……”

“等等。”我问对方律师,“怎么会没有工作,第三者苏婉宁不是有个美容院吗?话说医美不是暴利行业吗,怎么会没钱养孩子?”

“张部长。”对方律师一脸苦笑,“深圳遍地美容院,多得像苍蝇馆子,卷得要死,能赚什么钱,她那美容院都倒闭三个月了……”

我心中暗自盘算了一下,对方律师说的大概率是真的,由此可知两个被告现在是没钱了,那还怎么还钱?和他们还谈个毛线?现在直接打赢官司然后强制执行是正事……但是,既然都把人招来了,我还是希望能争取一下。

我摊出了底牌。

我对对方律师说,我很诚心地邀请您过来,是希望您和您的两位当事人好好谈谈,争取让他们积极退赃……实际以我方目前掌握的证据,陆志远已涉嫌重婚罪,但是,毕竟重婚是刑事犯罪,我当事人林静宜考虑到不想因陆志远的案底,影响自己女儿的大好前程,所以我们主动让了一大步。但,两个被告还是执迷不悟,惹得我当事人失去理智,她是不是要追究陆志远重婚,这个我没法保证。

“有这么严重吗?”对方律师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据我所知道的,他们两个虽然生了孩子,但是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吧?你们哪来的重婚证据?”

“非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算重婚?”刘律师说,“那个美容院他们合伙投资、合伙分钱,一条裤子一条心的共同经营,以为我们不知道?所有重婚证据都准备好了,足以证明他们的事实婚姻,他们不退钱,那就等着重婚罪指控!”

“很抱歉。”对方律师说,“但是我前面说的那个特殊,真的不是说那个男孩特殊,不对,是他确实有些特殊,请你们……”

“不要但是了!”刘律师猛地站起来,把杯子里的冷茶泼进茶盘,“你们没诚意,和你们没啥好谈了,后续法庭见!”

“告诉你的男当事人。”我敲敲茶台,看着对方律师,“不属于自己的钱,建议他尽快退回来,现在不是我们想把他送进去,是他自己想进去。”

“我明白。”对方律师急速点头。“我会好好劝他!”

“我也体谅他创业艰难。”我说,钱都赔光了我也能理解,要不您让他想办法凑凑?多多少少给我们退一点,有那么个意思也行,到时候重婚罪,或许可以帮他争取个缓刑……

我本打算放弃调解,按部就班走程序,反正陆志远和第三者苏婉宁败局已定,上庭等判决,胜诉后对学区房申请强制执行。

可中途又发生了意外。

林静宜的亲属在得知陆志远贪了林静宜的钱之后,集体寻到了那学区房,恰好苏婉宁和陆志远都在那里,他们对陆志远实施了大量肉体上的攻击,导致陆志远进了医院,众亲属进了派出所。

林静宜希望我出面给这事调解一下,让陆志远别追究她舅,还有她表哥堂弟等人的法律责任。

虽然林静宜的亲属在得知真相后情绪激动,但这种攻击行为不可取。这种过激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导致刑事责任。那么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必然会给我方带来大麻烦,因为会导致我们被陆志远他们反过来拿捏。

所以,虽然他们干的这事让我很郁闷,但我还是决定管一下。原因两点,第一是他们去攻击陆志远,确实不是林静宜的意思;第二是这些林静宜的娘家人,只攻击了陆志远,却没有动第三者苏婉宁一根手指头,让我对这个家族高看一眼。

于是我买了一个果篮,去医院探望陆志远。

见面后我就放心了,林静宜的娘家人还是留了余地,虽然当时干的血忽淋剌,但实际给他造成的伤情,明显够不上刑事责任。

“陆先生,身体怎么样,没啥大碍吧?”

“你刚才,不都问医生了吗?”陆志远躺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也不看我一眼,因为他脖子扭伤了,现在动不了,“他们没把我打死,说留我一口气赶紧给钱,不给钱就把我给剁了扔海里……”

我说:“陆先生,再怎么说你们也曾相爱,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何必非得闹到这地步?

陆志远说,“好不了了……”他摘下黑框眼镜,眼眶乌漆嘛黑,一道裂口缝了四针……

我说:“家庭涉及利益,这种冲突在所难免,如果不是您先背着她外面生孩子,还给外面女人投资做生意,然后还买了房子,她娘家人又何至于对您动手?

“投资不是为了那个女人。”陆志远说,“房子不是给她买的!”

陆志远艰难地扭过头来看着我,满眼的空洞,”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我现在只希望找到一个去死的机会。”

“我的律师说那个孩子比较特殊,并非因为他是男孩,我本人从不重男轻女,是我父母,我们逼我,我没办法……”

原来,这第二个孩子并不健康。

当年,林静宜确定不能再次生育之后,在父母的不断抱怨和影响下,陆志远认识了苏婉宁……

苏婉宁怀孕后,他们偷偷地利用深圳到香港的私密渠道,通过验血确定了这个孩子的性别。一大家人皆大欢喜,欢喜到孕检只做了一次,因为陆志远的父母认为,孕检次数太多会伤害到宝贝孙子。

后来这孩子出生了,确实是个男孩,但是患有唐氏,伴随先天心脏严重畸形。

从一出生就开始用药,一直用,药不能停。

全国的大医院跑了一圈,香港的医院也去了,得出的一致结论是,唐氏症状目前稳定,但心脏畸形后续要找时机做手术,如果不做手术,活不到成年。

林静宜的婆家,为这事直接天崩地裂。

陆志远的父母哭天喊地,坚持要求儿子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治孙子。

陆志远通过学医的同学了解到,国外有家医院对这种手术很有经验,但要渡过远洋过去治疗,费用起码得按照几百万准备。

面对婚姻中的困境,陆志远选择了错误的方式解决问题。他没有与妻子坦诚相待,既不尊重也不珍惜双方多年感情,毅然决绝选择了隐瞒和欺骗。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妻子,也让自己陷入了困境。

“但是,我不是不负责任的男人。”陆志远说,“我真的是没有办法,几年没给家用,因为我赚的钱都得外面这个儿子治病,我哪还有钱给女儿用?”

“没有钱?”我说,“那您还买学区房?”

“学区房不是为了这个。”陆志远说,“是房产中介,当年说这处学区房很快就要升值,到时候房价最少翻一番,因为我实在太缺钱,当时美容院一直在亏钱,我入不敷出,就想赌一把,这房子就是为了翻本……

“现在不好卖了吧?”我问,其实我早就调查过了,他那个学区房现在出手,相比原来的房价翻一番?做梦吧,拦腰砍还差不多。

“是。”陆志远说:“您也知道的,房子现在不好卖,原价挂牌都没人问。”

“我这辈子已经完了!”陆志远猛地爬起来,一脸的绝望抓住我的手,“我挨了打,我罪有应得,我不会追究,可我是真的没有钱退给静宜啊……”

我说:“男子汉大丈夫,再难再累,这是你自己的事,别把她们娘俩拖下水。”

陆志远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臂弯里,开始哭起来。

其实林静宜很早就来到了医院,她听到了我们的全程谈话,但始终没有进门。

陆志远哭泣的时候,她静悄悄地离开了。

林静宜要求撤诉,放弃诉讼离婚,不再追究陆志远的出轨责任,一并放弃主张婚内损害赔偿。

陆志远在婚内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追究了。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陆志远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财产,属于过错方,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一因素,很可能会判他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也就是说,最终这套房子大概率要归林静宜单独所有。

刘律师劝她再考虑一下。

刘律师说,现在我们有确凿证据证明陆志远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我们稳操胜券,但如果您执意要放弃追究陆志远出轨和转移财产,那追回来之后就是一人一半,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这房子注定投资失败,就算卖掉了,也分不到多少钱了。

林静宜平静地说:“我考虑清楚了,他是我女儿的生父,为了女儿,我不想逼他太甚。”

刘律师无奈地摇摇头。

“我明白您的心意。”我说,“他已经受到惩罚了。”

从我们法律服务的角度考虑:陆志远已山穷水尽,他父母根本没钱,只管催生不管养育。《孙子兵法》云:“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他们家既已如此,不需过于计较,该放弃就放弃。否则,就算追究出轨,就算主张婚内损害赔偿又能如何?他没钱,强制执行了,也还是没钱,既然最终是没钱,还不如现在给个台阶下,大家好聚好散。

尽快散了,还可避免被他们家连累。

从林静宜个人角度考虑:林静宜在听到陆志远的坦白后,内心必然经历了激烈的挣扎。她深知陆志远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同时也看到了他的无奈和绝望。她想到自己的女儿,如果继续追究陆志远的责任,会让女儿失去父亲的关爱,会让陆家陷入更深的困境。最终,为了女儿的未来,她选择了宽容,希望给陆志远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既然林静宜心意已决,接下来的事情就顺利了,学区房最终被打折卖掉,双方将售房款一人一半,交割完毕,和平地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林静宜的女儿,全全的抚养权归林静宜所有,陆志远同意全全改姓为林,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全全到大学本科毕业为止。

除了帮他们写好离婚协议,我们还参与了一个见证,因为林静宜还和陆志远做了一个特殊约定,这也是林静宜不追究陆志远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

林静宜与陆志远特殊约定:

一、此生此世,不得让林全全和陆安安相见;

二、等林全全成年了,有了收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林全全支付陆安安的治疗费用。

林静宜说,虽然是同父异母,但陆安安确实是林全全的弟弟。陆安安的情况也确实值得同情,正是因为同情,出于人道,自己可以帮的,现在都已经帮完了。剩下的是他们陆家自己的事情了,相信陆安安的爷爷奶奶一定会全力救治自己的孙子。

案子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当事人林静宜对我们的服务非常满意,但我还是感到身心疲惫。

这个案子,自始至终,最无辜的就是陆安安。

(注:本文已获各方当事人授权。为保护各方当事人隐私,本文所涉人物姓氏、名字、环境、城市,案情均已做修改、模糊和脱敏处理,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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