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工人每天骑着摩托车往返于家和工厂之间,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然而,重庆某水泥公司的一名员工却因此丢了工作。4月9日,这起案件被重庆法院特筛选为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件。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情要从该水泥公司的一条特殊规定说起。公司明文禁止员工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理由是这些交通工具"安全性能较差"。违反者将面临被解雇的风险。然而,这条规定却让家住偏远乡镇的郎某犯了难——公司的通勤车不经过他所在的镇子,当地也没有直达公司的客车。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办理行驶证并投保交强险后,郎某选择骑摩托车通勤。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合情合理的选择竟让郎某丢了饭碗。公司发现后,直接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被解雇的郎某没有忍气吞声,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郎某的请求,认定公司规定不合理。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不服裁决的公司将案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仲裁决定。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郎某持有合法证件驾驶摩托车并不违法,公司规定过度限制了员工权利,相关条款应属无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仍不死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戏剧性的发展过程,更因为它触及了劳动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企业的管理权边界在哪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选入年度典型案例,就是要明确一个原则:用人单位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用工自主权,不能以规避风险为由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事实上,类似的企业"奇葩规定"并不少见。有的禁止员工在外就餐,有的干涉员工私生活,还有的要求汇报下班后的行踪。这些规定往往打着"安全管理""规范管理"的旗号,实则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法律专家指出,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这起案件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上了一课。对劳动者来说,它告诉我们面对不合理的规定要勇于维权;对企业而言,则警示管理不能任性妄为。正如法院在判决中所强调的,劳动关系需要平衡,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今,随着二审判决的生效,这起持续许久的劳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来源:九派新闻】